美国1990年农产品贸易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086页(434字)

该法是美国国会于1990年10月16日通过的《食物、农业、资源保护和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定农产品出口计划时,25年来,国会第一次对《480号公法》进行了重大的修改。法律规定,第一章增加政府对政府的优惠销售,还可以提供债务减免,并由美国农业部负责执行。第二章增加紧急援助赠与和私人援助赠与,并将每年的最低援助量增加2.5万吨。该章将由国际开发署负责执行。在第三章内增设了一个“粮食为发展”计划。这章还包括对最不发达国家提供政府对政府的赠与计划,并指定由国际开发署负责执行。法律还授权总统视情况削减第一章的债务偿还额。法律重新授权执行出口扩大计划,规定联邦政府为该计划拨出的款项不少于5亿美元。目标出口援助计划改名为市场促进计划,为扩大出口的推销活动提供方便。其活动的重点首先是那些执行不公平贸易措施的国家和地区。为此提供的资金每年不少于2亿美元。法律重新授权“粮食用于进步计划”,以援助处于紧急状态的民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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