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肉类职业进口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01页(196字)

瑞士《动物和动物产品出口过境兽医条例》规定,对于肉和肉制品的职业进口,应领取兽医局的特殊许可证;对在瑞士关税领域内和萨蒙海关有关地内商号驻地的,或正确地服从商业管理并作出遵守各项兽医法规的保证的,或具有与经营规模、企业宗旨和自荐进口商品种类相适应的设备和场地的自由人、社团和法人可予批准特殊许可证;州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复核更新一次特殊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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