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动物贸易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04页(240字)

根据澳大利亚法律规定,澳大利亚肉和家畜公司是法定销售管理机构,负责对家畜的屠宰和活畜出口进行征税。活畜、新鲜或冻肉进口允许不收关税。对进口的肉、肉或家畜没有数量限制,对精制的或腌肉产品征收简单平均关税为5%。肉的生产、出口和进口,以及活畜进出口都必须符合卫生规定。为执行有关规定,政府对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实行有条件禁止。家畜出口前需要取得卫生部的健康证书。肉出口必须经过农业和能源部的登记处理,实施出口检查以满足进口国需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