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预防口蹄疫措施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46页(334字)
英国《动物健康法规》规定,当疾病被确诊时,负责该感染场的兽医官必须采取所有的必要预防措施防止疾病传播,包括:在屠宰前用批准的消毒剂对污染畜舍的道路,场地和内部进行喷洒消毒;如果通过排水沟可以传播疾病或以前没有污染的材料被污染,要将其堵塞;对禽、狗和猫进行隔离;在感染的农场的入口处张贴启事控制人为的传播;对于啮齿动物的评价问题,采取控制啮齿动物分散的措施;将要屠宰的家畜用人工的方法将其致死,并作深埋或焚烧处理;家畜处理以后,感染动物饲养场由政府投资,在动物健康官员的监督下,使用批准的药物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一般在屠宰6周后或消毒四周后或更长时间,解除对疫区的封锁。然而对该病暴发严重的地区限制的解除通常要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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