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海外资源开发方法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67页(194字)

韩国《海外资源开发事业法》第3条规定,海外资源的开发按符合下列各款之一的方法进行:(1)大韩民国国民单独或和外国人合作开发海外资源,进口全部或部分开发资源的方法;(2)大韩民国国民给开发海外资源的外国人提供技术咨询,进口全部或部分开发资源的方法;(3)大韩民国国民给开发海外资源的外国人提供开发资金的融资,进口全部或部分开发资源的方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