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外贸易秩序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84页(209字)

中国对外贸易法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有下列行为:(1)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2)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3)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4)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汇、用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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