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994年对外贸易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84页(251字)

1994年5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共8章44条。其中第1章总则中规定:(1)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2)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3)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的、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4)国家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5)中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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