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胞投资保护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86页(256字)

1994年3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共15条。其中规定,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促进海峡两岸的经济发展,制定本法。台湾同胞投资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台湾同胞投资有规定的,依照该规定执行。本法所称台湾同胞投资是指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作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投资。国家依法保护台湾同胞投资者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台湾同胞投资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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