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果1988年环保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70页(222字)

刚果1988年11月3日通过《环境保护法》。本法规分为以下几个部分:环境保护及管理机构;环境影响研究;废弃化工物的排放;化学物质及对环境有害的放射性物质,影响环境和土壤的工程、建筑物及设施;环境保护;防止污染的一般条款;野生物、自然区及景观的保护;惩罚条款及结束条款。本法对城镇规划、捕、狩猎、园林及保护区作出规定。本法决定设立部门委员会进行合作协调,设立专门资金账户支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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