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1980年噪声标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27页(325字)
1980年3月6日,德国联邦议院通过《噪声防护法》,计划在今后20年内,由联邦德国各级政府每年花10亿马克用于消除交通噪声。该法规定,设法消除机动车辆产生的噪声。费用主要由国家承担,不足部分由居民支付。在现有的大街两旁修建消音窗、消音墙或防音栅堤,所需费用的25%由房东承担。还规定,在现有街道两旁的住宅区、医院、养老院和学校附近,噪声在白天不得超过70分贝,夜间不得超过60分贝。对新建街道两旁的噪声限制更严格。在新建和改建马路的住宅区,噪声在白天要小于65分贝;晚上要小于55分贝。在工业区,噪声在白天要小于75分贝,晚上要小于65分贝;在混合区,噪声在白天要小于70分贝;晚上要小于60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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