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饮料容器罚则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447页(196字)

瑞典《特定饮料容器回收法》规定,故意或过失地从事下列行为的,可以处以罚款或者一年以下监禁:(1)违反本法规定,转移啪嗒饮料瓶的;(2)未能履行本法所规定的义务的。轻微过失行为,免予追究法律责任。违反有关罚款处罚的强制令或禁令的,违法者不应免予依本法承担由强制令或禁令规定的违法责任。对有关机构依本法所作出的决定提出申诉法规,由政府予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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