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1页(280字)

十堰市(地级市〔鄂〕)十堰市(县级市〔鄂〕郧阳地区)第二汽车制造厂

位于东经110.7°、北纬32.6°。

①1969年以第二汽车制造厂所在地改设十堰市(县级市),隶郧阳地区。②1973年十堰市升格为地级市;1994年9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郧阳地区,与十堰市实行地、市合并,将原郧阳地区的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划归十堰市辖。

下设张湾区和茅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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