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树木砍伐许可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49页(446字)
英国《林业法》第9条规定:(1)砍伐树木必须具有林业委员会颁发的伐树许可证,但有本章下述各项规定的情况则不在此限。(2)上述第1款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砍伐直径不超过3英寸的树木,或直径不超过6英寸的灌木、林中下木;砍伐果园、花园、教堂院内及空旷的公共土地上的果树、树木;修剪树枝或修剪、除去树篱。(3)任何个人砍伐地占有或租用的土地上的树木,在下列情况下不适用上述第1款的规定:如果树木的直径不超过4英寸,而且砍伐是有利于其他树木更好地生长。如果确有下述条件,即:其一,未得到许可证的人,砍伐树木的总材积每季度不超过825立方英尺;其二,上述伐树人在砍伐前后,出售上述砍伐的树木总材积,每季度不超过150立方英尺,如出售的总材积超过此数目,需经林业委员会批准。(4)上述第1款不适用于下列的砍伐:如果砍伐是为了防止危险或除去妨害物;如果砍伐是按照议会某项法律,包括本法所赋予的义务进行的;如果砍伐是电业局要求的,因为树木妨碍线路的保养和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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