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曲县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第317页(294字)

位于东经100°45′~102°29′、北纬33°06′~34°33′之间。

“玛曲”系藏语,意为黄河,以河命名而称玛曲县。

①1928年始置夏河县;1954年9月析夏河县部分地区置玛曲行政委员会。②1955年6月改为玛曲县。③1959年1月玛曲县与碌曲县合并成立洮江县。④1962年1月二县分治,恢复玛曲县与碌曲县。

参见801页“碌曲县”。

上一篇:玛多县 下一篇:中国地名演变手册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