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分几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出版社《民事官司法律自助》第5页(270字)

实践中,仲裁协议一般有三种类型:(一)仲裁条款,也就是当事人在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将今后可能因该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提交仲裁的条款。除了在订立合同时达成的仲裁条款外,当事人在补充合同、协议和备忘录等文件中对仲裁意思表示的补充或修改也构成合同中仲裁条款的一部分。(二)仲裁协议书,就是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同意将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提交仲裁的一种独立的协议。(三)其他有关的书面文件中包含的仲裁协议,也就是当事人之间以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达成的仲裁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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