酵母的检验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焙烤工业实用手册》第722页(4097字)

(一)感官检验

1.鲜酵母

淡黄色或乳白色,有酵母应有的特殊气味,无腐败味,不发黏,不发软,无杂质。

2.活性干酵母

色泽深浅一致,颗粒均匀细小,无杂质。

(二)理化检验

1.酵母发酵力的测定(QB 1501-1992)

(1)原理:在30℃时,测定按一定成分配制的面团,在规定时间内,经酵母发酵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的体积,用发酵仪直接测定,或用排水法测定二氧化碳气体的排水量。结果均用毫升数表示。

(2)仪器:

①发酵力测定装置,见图4-2-32。

②发酵仪

③恒温水浴:控温精度±0.5℃。

④天平:感量0.01。

⑤和面机。

⑥保温箱。

(3)试剂和材料:

①氯化钠(GB 1266-1986)。

②硫酸(GB 625-1989)。

③排水液:称取200g氯化钠,加水溶解,加入20mL硫酸,用水稀释2000mL。

④精制特二粉(GB 1355-1986)。

⑤白砂糖(GB 317.1-1998)。

(4)分析步骤:

①鲜酵母:

面团制备:称取精制特二粉280.0g,置于30℃保温箱中保温1h。分别称取2.0g鲜酵母样品(若样品已冷藏,应事先在30℃下放置1h)和2.0g氯化钠,分别加入75mL水于样品和氯化钠中,搅拌溶解后,混合均匀倒入面粉中,用和面机混合5min,面团温度为30℃。

测定:a法:将面团放入仪器的不锈钢方盒中,送入发酵仪内。发酵温度为30℃。调节记录仪零点,关闭放气小孔。从和面到面团放入仪器内的第八分钟开始计时。记录第一小时、第二小时、第三小时面团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量,以第二小时、第三小时面团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量之和为该酵母的发酵力。

b法:测定装置如图4-2-32所示。立即将面团投入A瓶,并把A瓶放入30℃±0.5℃恒温水浴中,连接B瓶(B瓶内盛有2000mL排出液)。从和面到面团放入A瓶内的第八分钟开始计时。

记录第一小时、第二小时和第三小时的排水量,即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量,全部操作应在30℃恒温室中进行。以第二小时、第三小时的排水量之和为该酵母的发酵力。

测定结果计算:

F=V2-V1

式中 F——发酵力(mL);

V2——三个小时排水量之和(mL);

V1——第一个小时排水量(mL)。

②活性干酵母:

面团制备:称取精制特二粉280.0g,置于30℃保温箱中保温1h。称取活性干酵母和白砂糖2.8g,加75mL水(30℃)溶解,置于30℃水浴中活化30min。另称取2.0g氯化钠,加75mL水溶解。活化完毕,将两种溶液混合均匀倒入面粉中,用和面机混合搅拌5min,面团温度应为30℃。

测定:a法:将面团放入仪器的不锈钢方盒中,送入发酵仪内。发酵温度为30℃,调节记录仪零点,关闭放气小孔,从和面到面团放入仪器内的第八分钟开始计时。以第二小时面团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量,即为该酵母的发酵力。

b法:测定装置如图4-2-32所示。立即将面团投入A瓶,并把A瓶放入30℃±0.5℃恒温水浴中,连接B瓶(B瓶内盛有2000mL排出液)。从和面到面团放入A瓶内的第八分钟开始计时。

图4-2-32 发酵力测定装置

A-1000mL广口玻璃瓶 B-2500mL小口试剂瓶 C-1000mL玻璃量筒 D-恒温水浴

记录第一小时、第二小时的排水量,即产生的二氧化碳气体量,全部操作应在30℃恒温室中进行。以第二小时的排水量为该酵母的发酵力。

(5)结果计算:

F=V2-V1

式中 F——发酵力(mL);

V2——第二小时的排水量(mL);

V1——第一小时的排水量(mL)。

允许差:两次测定值之差不得超过10mL。

2.水分的测定(QB 1501-1992)

(1)原理:样品于103℃±2℃直接干燥,所失质量的百分数即为水分。

(2)分析步骤:称取3g(标准至0.0002g)捣碎的鲜酵母样品,或1g(称准到0.0002g)活性干酵母或高活性干酵母样品于已恒重的称量瓶中,放入103℃±2℃电热干燥箱内烘干3h,移入干燥器中冷却。30min后称量。再放入电热干燥箱内继续烘干1h,称量,直至恒重。

(3)计算:

式中 x1——水分(%);

m——称量瓶的质量(g);

m1——烘干前瓶加样品的质量(g);

m2——烘干后瓶加样品的质量(g)。

(4)结果的允许差平行试验测定之差:鲜酵母≤0.2%;活性和高活性干酵母≤0.1%。

3.酸度的测定(QB 1501-1992)

(1)原理:采用酸碱滴定法测定的酸度。

(2)分析步骤:称取2~3g(称准至0.01g)鲜酵母样品于三角瓶中,加入50mL无二氧化碳的水溶解,加1%酚酞指示液2滴,用0.1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滴至微红色,保持15s不退色为终点,记录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毫升数。

(3)计算:

式中 x——酸度,100g样品消耗0.1mol/L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

c——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浓度(mol/L);

V——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溶液的体积(mL);

m——样品的质量(g)。

(4)结果允许差:平行试验,2次滴定之差应小于0.04mL。

4.保存率(QB 1501-1992)

(1)原理:在一定温度下,将样品放置一定时间后,所测得的发酵力与原样品发酵力之比的百分数为该样品的保存率。

(2)仪器、试剂和材料同发酵力的测定。

(3)分析步骤:将原包装的活性干酵母或高活性干酵母放入47.5℃保温箱内,保温7d后取出,按本节七 (二)1酵母发酵力的测定方法测定其发酵力。

(4)计算:

式中 x——保存率(%);

A——原样品的发酵力(mL);

A1——经保温后样品的发酵力(mL)。

(5)结果的允许差:平行试验,两次测定之差应小于25mL。

5.铅、砷的测定

参见第二章第二节。

(三)微生物检验

参见第二章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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