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肉类工业手册》第652页(398字)
1.屠宰作业
(1)生猪屠宰用水量为0.50~1.0t/头,用电量为20~25kW·h/头,用煤20~24kg/头。
(2)屠宰牛可按1头牛约等于2.5头猪的定额进行估算。小牛可按1头约等于1头猪的定额进行估算。
(3)羊的屠宰可按1只羊约等于1头猪的定额估算用水、用电量。
(4)家禽屠宰,屠宰100只需水量150~160kg,其用电量可按此比例进行估算。
2.肉制品生产
肉制品生产可按每生产1t制品需水18t,用汽2.3t,用电60kW·h进行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