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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分肉类生产企业的统计提出参考定额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肉类工业手册》第652页(398字)

1.屠宰作业

(1)生屠宰用水量为0.50~1.0t/头,用电量为20~25kW·h/头,用煤20~24kg/头。

(2)屠宰可按1头牛约等于2.5头猪的定额进行估算。小牛可按1头约等于1头猪的定额进行估算。

(3)的屠宰可按1只羊约等于1头猪的定额估算用水、用电量。

(4)家禽屠宰,屠宰100只需水量150~160kg,其用电量可按此比例进行估算。

2.肉制品生产

肉制品生产可按每生产1t制品需水18t,用汽2.3t,用电60kW·h进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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