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的选择性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农药使用技术手册》第186页(1674字)

农田应用的除草剂,不论是播前使用或播后苗前使用的土壤处理剂,还是作物和杂草长出后使用的茎叶处理剂,都需要在一定的用量与使用时期内能杀死杂草而对作物安全无药害。要求除草剂必须具有良好的选择性。不同的除草剂选择性原理也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位差与时差选择 位差选择是利用作物与杂草根系及种子萌发所处土层的差异造成的选择性。如水稻插秧返青后将丁草胺拌土撒施,土表形成药层,土表层内稗草种子发芽接触到药剂死亡,而水稻根系处于药土层之下,叶片在水层之上是安全的。又如在果园内施用西玛津或莠去津可杀死土表层的一年生杂草而对根深的果树不造成药害。

时差选择是利用作物与杂草发芽出土时期的差异,在施药时期上人为造成选择性。如使用非选择性除草剂百草枯在水稻播前消灭地上杂草。或水稻播后苗前,稗草已出土时杀灭稗草,对水稻安全。

位差选择和时差选择是有局限性的,如在果园施用完莠去津正赶上大雨,会将药剂淋溶到土壤深层对果树造成药害。

2.形态选择性 利用作物和杂草叶片构造、生长点位置等形态上的差异防除杂草。如小麦、水稻等禾谷类作物叶片狭长,向上生长与主茎间角度小,除草剂雾滴不易着落于叶表面;而阔叶杂草叶片宽大,几乎为水平展开,易于接受较多的除草剂雾滴。

禾谷类作物生长点位于植株基部被叶片包被,不能直接接触除草剂;而阔叶杂草的生长点裸露于植株顶部或叶腋,直接接触除草剂雾滴,易于受害。

高大植物与一年生杂草相比,根深植物不易接受土表的除草剂,而土表层杂草的种子与根系易于接受药剂,这也是位差选择性。

由于植物形态差异而造成的除草剂的选择性是有局限性的。如小麦田使用2,4-滴类除草剂防除阔叶杂草,用量及使用时期稍有不慎,对小麦会产生药害。

3.生理选择生理选择性是由不同植物对除草剂的吸收和在植株中运转差异造成的选择性。不同的植物对除草剂的吸收与传导取决于不同的除草剂的物理化学性质。同种植物不同生物型对除草剂的吸收也有差异。如对百草枯敏感和具有抗性,一年蓬两种生物型离体叶片进行研究,结果表明抗药性生物型48小时内对百草枯的吸收量仅为敏感性生物型的0.5%。

4.生物化学选择 除草剂在不同植物体内进行一系列生物化学变化造成的选择性,这种选择性是稳定的。使用这种除草剂对作物安全,除草效果好。

(1)氧化作用 对除草剂的氧化作用在植物体内非常普遍,通常是导致除草剂解毒或活化的主要反应。这些作用都是由混合功能氧化酶催化的。

(2)还原作用 系硝基还原酶诱导的反应,二硝基苯胺类和硝基二苯醚类除草剂多进行此种反应,通常与土壤通气状况有关。

(3)水解作用 这是很多除草剂在抗性作物中的重要解毒机制。在水稻中芳基酰化酰胺酶的作用使敌稗发生水解,失去活性。稗草体内无此酶,不能水解,故水稻苗期喷施敌稗草死苗活,是选择性除草的典型例子。

(4)轭合作用 除草剂及其代谢产物共价轭合到植物体内化合物上,例如糖、氨基酸、谷胱甘肽和某些亲脂性化合物,从而使植物毒性丧失。轭合作用是除草剂解毒的一个主要机理。玉米对莠去津的抗药性与谷胱甘肽的轭合作用对莠去津的解毒能力有关。玉米在酶促条件下,谷胱甘肽与莠去津发生轭合作用,催化此作用的是谷胱甘肽S-转移酶。而敏感植物如小麦、大麦等则缺乏这种专一性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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