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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的意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新编会计师手册》第1023页(6022字)

在我国的审计组织体系中,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的机构和人员都是独立于被审计单位之外,一般称之为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则是在自己的组织内部进行的审计活动,它的机构和人员都属于这个组织。

一、内部审计及其特点

内部审计是指部门或单位内部相对独立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对本部门或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营管理活动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核和评价,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一)我国内部审计的特征

1.服务上的内向性。

内部审计是为加强内部经济管理和控制服务的,内部审计人员是部门、单位领导在经济管理和经济监督方面的参谋和助手。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责是代表企业监督各部门贯彻管理当局的意图,维护本单位的利益,为实现其利润目标服务。

2.审查范围的广泛性。

内部审计是作为部门、单位领导在经济管理和经济监督方面的参谋和助手来进行工作的。其审计报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它既可进行内部财务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又可进行事后审计和事前审计;既有制约作用,又有促进作用。而且,一般都能满足领导的要求,领导要审查什么,内部审计人员就审查什么。与外部审计相比,具有业务范围的广泛性。

3.作用的稳定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内部审计已冲破只起制约作用的范围,扩展到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盈利水平等的促进作用方面。一方面它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履行财务审计的监督职能,发挥审计的制约作用;另一方面它还要履行经济效益审计的评价职能,促使部门或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审计的促进作用。内部审计的制约性和促进性两项作用,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会同时存在。

4.微观监督与宏观监督的统一性。

我国内部审计在代表部门、单位的领导执行经济监督,防止差错弊端,为加强内部管理服务,这是微观监督的性质,也是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内容。与此同时,内部审计还应从国家利益出发,对本部门、本单位是否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又具有宏观监督的性质。所以,微观监督与宏观监督的统一,是我国内部审计的特有的重要特征。

(二)内部审计的特点

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社会审计相比,在审计目的、作用和方法等许多方面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但由于内部审计所处的地位和工作角度的不同,使它又具有许多特点。

1.在审计目的上。

国家审计的主要目的是监督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代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对国家和社会负责。社会审计是受他人的委托完成审计和咨询任务,为委托单位服务。内部审计是部门或单位对其下属单位进行的审计监督,主要目的是为改善本部门、本单位经营管理状况、提高经济效益服务。为达此目的,内审工作的主要途径是:

通过进行财务和法纪审计,查错防弊,使企业免受损失,在不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为企业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通过对本单位或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符合性和有效性的评审,不断改进和完善企业管理状况,为企业管理的现代化服务;通过效益审计改进生产组织结构、改进生产工艺流程、提高劳动生产率、堵塞漏洞、防止浪费等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2.在审计作用上。

国家审计和社会审计主要以事后审计为重点,对已经发生的财政及财务收支活动进行审查,以起到查错防弊、严肃财经纪律,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对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进行评价,以起到改善经营、完善管理制度或者公证的作用。内部审计不但进行事后审计,同时也进行事前和事中审计。事前审计可以起到防范作用以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事中审计则既可以对已以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又可以防范今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在事前审计中,通过对经济活动计划方案的可行性研究的审查,对各种主客观条件情况的审查,对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预测的审查,对各种方案的优劣的比较审查,保证最佳方案的起用,保证决策的正确性,防止可能出现的决策失误。

3.在审计的重点和范围上。

国家审计对财政财务审计、财经法纪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按具体情况和客观需求而进行,审查的重点是被审单位的会计帐目和报表,对被审单位的业务经营状况除专门进行效益审计外一般不进行详细审查。社会审计则侧重财务收支审计。内部审计以改善本单位的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把效益审计放在自己的重点位置,所审计的范围不但进行财务收支及法纪审计,更重要的是将业务部门的内控制度、经营状况、管理状况作为审计的重点。

4.在审计方法上。

外部审计由于涉及的范围广,审计对象的情况往往干差万别,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的情况事先了解较少。为保证审计质量、便于管理,需要对审计的技术方法有一般性的规定,不易过分灵活。内部审计的技术方法则可以根据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作灵活的安排,可以在计划编制、审计程序、内控评价方法、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格式等方面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规定,以利于提高审计质量。例如审计证据的收集,外部审计主要在进行审计工作准备阶段时进行,内部审计则可以在平时随时收集。

5.在审计的依据上。

国家审计代表国家的利益对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在进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财经法纪审计时,主要以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各种财经法规为审计依据。在实施审计中,对各种违反党的方针、政策,对违反国家的法律和各种财经法规的行为进行审查,并据此做出处理。而内部审计部门在实施审计时,除必须遵照上述各项依据外,还要以部门、企业单位内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经济合同为依据。在维护国家利益,不侵害其他企业或单位利益的前提下,维护本企业的合法利益,维护部门、企业单位内部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及经济合同的严肃性,为本部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服务。

6.在独立性和权威性上。

国家审计代表国家利益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监督,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审计机关具有监督检查权、经济处理权、行政处理权及提请司法处理权。为保证审计监督任务的完成,审计机关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是非常必要的。

但是,内部审计机构是部门、企业单位内部建立的,受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为本单位的管理服务。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客观上必然受到多方面的影响和制约。因此,当企业集体利益与国家或社会利益相违背的时候,就需要内审干部坚持原则,正确处理这种矛盾,使集体利益服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本单位的利益不损害它单位的利益,正确处理坚持原则和领导意志之间的关系,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二、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

同国家审计一样,监督是内部审计的基本职能。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及本单位下属单位的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国家和单位资产的管理情况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实行承包、租赁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还承担对承包、租赁单位合同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任务,目的是促进本单位认真履行承包或租赁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责任,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确保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落实,实现国民经济宏观计划和微观经济的指导和控制,同时促使企业尽快形成自我约束机制。

从内部审计监督和会计监督的关系来看,内部审计监督是一种专业监督,是一种经济监督活动,以查错纠弊、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个人履行职责,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为目的。会计监督是业务监督,是一种经营管理活动,是以促进遵纪守法,保护社会主义财产完整,正确处理各方面经济关系为目的。其内部的对象是本单位的有关经济活动及其结果反映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包括对会计核算质量的监督。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一切与资金运动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当事人,会计监督在客观公正性方面不如内部审计监督。

内部审计监督与国家审计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相比,尽管都具有独立性这一基本特征,但内部审计监督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审计计划的编制,审计工作的进行无不依靠本单位的领导和支持,审计的结果必须向本单位领导报告,特别是审计意见和建议的贯彻更离不开本单位领导的正确决策,另外,内部审计人员来自本单位,与本单位的利益休戚相关,内部审计机构只是本单位管理大系统中的一个监督保证子系统,它的独立性仅相对于本单位其他职能部门而言。这使得内部审计监督相对于国家审计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而言,具有很多局限性。但内部审计监督具有方式方法上的灵活性。内部审计人员对本单位情况熟、联系广、信息灵,在审计方式方法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如在审计时间上具有经常性和及时性的特点,可以根据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计划,上级审计部门的工作布置,本单位领导的指示,以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群众的举报反映和内审计划的安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全面和专题审计,及时解决各种问题。在审计程序上,由于审计立项针对性强,一般无需经历准备阶段,可直接进入实施阶段;在审计方式上,可以展开事前、事中和事后审计,使审计监督贯穿于本单位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内部审计具有特殊的有利条件,是审计监督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同时它也为国家审计监督和社会审计监督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

三、内部审计的地位

内部审计是我国社会主义审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审计工作和审计业务的基础,它与国家审计一起构成了以国家审计为主体,内部审计为基础的上下联系,形成了一个内外结合的国家审计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基础地位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审计对象来看,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基础

国家审计的对象是各级政府、银行,国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建单位,有国家资产的“三资”企业、国内联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等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预算内外资金使用状况和财政法纪的执行情况等。内部审计则以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活动及其经济效益,国家及单位的资产管理和财政法纪的遵守情况为审计对象,它比国家审计对象更为具体详尽,而且它的审计活动直接受到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在我国这样一个拥有几十万个国营企业,数百万计行政事业单位的条件下,仅靠国家审计机关力量显然难以承担数量如此众多,范围如此广泛,经济活动如此繁杂的审计业务,只有以内部审计为基础,才能实现审计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才能把国家审计力量集中于重点单位和项目,使之更好地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服务。

(二)从审计效率来看,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业务的基础

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虽然是以国家审计人员为主体,但整个审计活动的进行还需要内部审计机构的密切配合,如果内部审计基础扎实,国家审计机关就可以部分地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果,如复制或摘录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底稿、审计评价意见等,从而缩短审计时间,节约审计费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三)从审计质量来看

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业务的基础。内部审计以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经法规来监督评价本单位的内部控制机制,生产经营活动及其经济效益。由于它身处单位内部,便于结合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它的事前、事中审计情况可以作为国家审计机关的参考依据;它的后续审计,可以深化国家审计机关的审计活动,为国家审计机关提供有关审计结论落实情况的信息,促进国家审计机关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审计质量。

四、国家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审计法》中确立了内部审计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和监督关系。《审计法》的规定主要考虑到国家要求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的部门和单位,都属于国家审计监督的范围,其财政收支和与国有资产有关的财务收支,都属于国家审计监督的对象,这就决定了审计机关与内部审计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明确这一关系,有利于部门和单位更加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增强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责任感。

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的监督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法定范围内的部门和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二)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内部审计。

(三)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正确执行国家最高审计机关制定的审计准则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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