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的含义和对外结算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185页(579字)

一、国际结算的含义

国际结算是指一个国家由于同外国的贸易和其他经济往来,以及政治文化等交流活动而发生以货币表现的款项收付或债权债务的结算。

二、国际上的对外结算制度

现在国际上通行的有两种基本的对外结算制度:一种是现汇多边结算制度,另一种是记帐双边结算制度。具体为:

1.现汇多边结算制度。是指国家允许对外贸易或非贸易业务用“可兑换货币”进行支付。“可兑换货币(也称自由外汇或现汇)”,就是某些为发行国政府允许可以不受限制的兑换或别国货币的货币。我国人民币是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

2.记帐双边结算制度。是指国家规定对特定的国家或地区(如对独联体、东欧等国以及若干亚非国家)的款项收付,必须按照该国同这些国家之间所签订的支付协定(或称清算协定),通过双方国家银行之间相互开立的清算帐户记帐结算,只有在规定的时间末或帐户存欠余额超过规定的额度时,才需用可兑换货币或商品清算。由于这种清算帐户只限于签订支付协定的两国间结算,其帐户不能用于对第三国的支付,所以叫做双边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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