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会计准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703页(7147字)

一、国际会计准则基本要求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国际会计协调的最重要组织,它所编制的国际会计准则是进行国际会计协调的最重要工具,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的基本特点可以说是为协调各国基本会计和报告准则服务。

我们已经知道,国际会计协调既有其宏观必要性,又有实际难点。这不仅导致在要不要或者能不能够进行国际会计协调问题上存在着严重分歧,而且在赞成利用国际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协调的人们中间造成关于在国际会计准则的制订方面究竟是“加快速度”还是“放慢速度”的纷争。

有鉴于此,国际会计准则的制订应该首先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选择共同的、基本的会计问题制订基本的准则。这主要是为了提高国际企业财务报表的质量与可比性。

(2)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既要谋求国际企业的国际经营和各国经济往来对会计协调的统一行动,又要在制订各项基本原则时考虑各国经济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别是要尊重各国的主权。

(3)国际会计准则的内容应具有较强的覆盖力。这就是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的内容应该是言简意赅,力求避免复杂的陈述。只有这样,才能使国际会计准则能够适用于各种或尽可能多的情况。

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依据

为了使编制出来的国际会计准则能够满足上述基本要求,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编制国际会计准则时必须凭借一定的依据。这些依据必须是具有世界范围的先进性和最大程度的公认性。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国际经济活动水平和会计理论发达程度均走在世界各国的前列,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着世界其他国家的国际经济活动和会计理论研究,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依据基本上是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的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中的基本会计假设和基本原则。

(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未说明的基本会计假设

会计假设是与会计有关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的各项基本建议。它们是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进行会计活动的基本前提,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而且,它们还必须被广泛地接受和承认。

基本会计假设是会计假设中最基本的部分。对于那些实际上已被广泛地接受和承认的基本会计假设,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没有具体说明但也接受为编制国际会计准则的依据。这些基本会计的假设是:

1.会计实体

会计实体是进行会计工作必须有会计工作为之服务的一个特定的单位。凡具有一定经济业务的任何特定的单独实体都是会计实体。会计实体可以是一个特定的企业(如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合作企业或独资企业,也可以是一个企业的某一特定部分(如分公司、部门、销售区域等),也可以是一家通过控股关系而设立的子公司,也可以是一个具有经济业务的特定的非营利组织。

会计实体假设认为,一个会计实体不仅独立于其他实体,而且独立于实体的投资者。换句话讲,会计所反映的是特定实体的经营业务,而不是投资者或其他实体的经济业务。因此它不是法律命题,而仅仅是为会计组织工作和会计理论服务的工具。

对于分支机构众多的国际企业来说,此项假定对其会计的组织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国际企业的分支机构不管是以分公司(包括销售区域、部门)的形式还是以子公司(即与其他组合营的企业)形式出现,和它的母公司一样都是独立的会计实体。它们的法律地位虽然不一样,例如,母公司和子公司是法人,能够对其财产和行为负法律责任;而分公司不是法人,其财产和行为的法律责任由其母公司(此时应称总公司)承担,但是,它们都要独立地开展会计工作。当然,它们在会计工作发展的联系是经常的。

2.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假设与下面要介绍的持续经营假设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会计实体的实际经营活动过程是不间断的。但是,为了及时地反映会计实体经营活动引起的资产和权益的变动情况,会计工作就必须人为地划分会计期间,定期编制会计报表,定期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就是会计期间假设的内容。

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它可以是历年,即公历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也可以是营业年,即以每年中会计实体活动的最低点作为年度终了的期间。此外,会计实体还为各种各样的用途而按季、按月编制财务报表。

3.货币计量

以货币为计量单位来衡量一切经济业务也是一项基本会计假设。由于货币是衡量其他一切有价物之价值的共同尺度,只有使用货币这个统一计量单位,才能记录、汇总、分析和陈报各项财务活动。货币计量假设表明,财务报表所陈报的内容,只限于那些能够用货币来计量的企业经济活动,而不反映其他情况。

货币计量假设还有一个附带的假设:即货币本身的价值稳定不变的假设。

这一假设对国际企业会计(以及国际会计)影响至深。国际企业的各个会计实体的经济业务有时要以驻在国的货币计价或结算,有时又要以母公司驻在国或其他国家的货币计价或结算,因此,各个会计实体一般还要选择某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记帐本位币通常是会计实体驻在国货币。以非记帐本位币为计量单位的经济业务不仅要记录该货币金额,而且还要记录该货币对记帐本位币的折合率和折合金额,这就是折算业务。国际企业在汇总各个会计实体的财务报表时,也遇到先要将以其记帐本位币编制的会计实体财务报表折算为以母公司记帐本位币编制的财务报表的问题。更棘手的问题是,现实生活中各国的货币币值本身并不总是稳定不变的。为了满足附带的假设要求,各个会计实体就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调整(物价变动会计)。又由于各国货币币值变动幅度和物价变动会计政策都不一样,会计实体所采取的措施也不尽相同。这都给母公司财务报表的汇总和财务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产生了作为国际会计当然也是国际企业会计的主要特殊内容:外币折算会计和通货膨胀会计。由于上述两项会计处理是对货币计量假设的附带假设之修正,因此需要特别申明。

(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指明承认的基本会计假设

1.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假设就是认为企业或会计实体的各项活动将无限期地持续下去该假设使得各项会计原则都建立在非清算的基础之上,从而解决了许多资产的计价和收益确认的原则。由于这一假设贯穿了整个会计工作,在收集处理经济信息时所用的各项会计程序、方法和提供的数据均能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可依赖程度。

在正常情况下,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只能建立在这个假设的基础上。但是,在企业或会计实体经济状况恶化、无法持续经营(如破产)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不采用持续经营这一假设而另行做出合乎情理的另一种会计处理。当然,此时应该特别申明或专门报告。

2.一致性

一致性是指各个会计期间所用的会计处理程序应当相同。因为这对国际企业的财务报表的可比性至关重要。当会计处理程序因会计环境变化而不得不进行必要的变动时,财务报表应给予充分的揭示。

3.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是以应收应付作为标准来确定会计期间收入、费用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凡属本期已获得的收入,不论其是否收到,都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属本期应当负担的费用,不管费用是否付出,都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凡不应归本期的收入,即使本期已经收到并入帐,都不作为本期的收入处理;凡不应归本期的费用,即使其款项已经付出并入帐,都不作为本期的费用处理。这一假设使得企业或会计实体各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从而符合世界上多数国家对会计信息的基本要求;真实和公允;

(三)选用会计政策的基本原则

由于同一会计问题,可以用不同的政策会计惯例、规则、程序等来解决,这就要求所选用的会计政策能够正确地反映企业或会计实体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此,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提出了选用会计政策和三条基本原则。

1.稳健原则

由于开展经济业务时存在着不确定性,稳健原则应该应用于会计工作。稳健广义是指某一会计程序有几种处理方案可供挑选时,应当选用对股东权益所产生影响的乐观程度最少的那一方案。对于资产和费用,若有两个价格可供合理选择,那就应该用较低的价格入帐;对于负债和收入,若有两个价格可供合理选择,那就应用较高价格入帐。可能的费用必须估计;可能的收入则不宜计算。

2.实质胜于形式原则

这是从会计实体假设中衍生出来的会计原则。会计实体是基于会计组织需要的概念,而国际企业与其分支机构的关系可以从法律角度界定其经济责任。“实质胜于形式原则”是指会计反映经济业务时主要依据其财务事实(实体)而不是依据其法律形式。例如,国际企业的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法人组织和会计实体,都可以和应该编制独立的财务报表。此外,从实质来看,国际企业的母公司及其所有分、子公司是一个经济团体,是一个事实上的会计实体,因此,国际企业以其母公司为主编制汇总财务报表。

3.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指会计核算的精确程度和报表的内容可视信息的用处而异。对于所有对评价和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项目,财务报表应当充分反映;对于不重要的项目,财务报表可以不反映或者另外采取比较灵活的方式反映。

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程序

编制一项国际会计准则的工作程序,包括以下9个步骤:

(1)经过讨论,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选出一个要编制国际会计准则的课题,并把它分派给一个专题委员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团体都应邀提交它们的资料以供考虑。

(2)专题委员会由秘书处协助考虑所负责的课题,并就这一课题向理事会提交它的要点大纲。

(3)专题委员会收到理事会的评论意见后,着手编制建议准则的初步草案。

(4)草案经理事会检查之后分发给所有的成员团体征求意见。

(5)专题委员会对草案进行修改,在得到理事会至少三分之二的票数同意后作为“公布草案”加以公布,以便向有利害关系的各方征求意见。

(6)在考虑草案的每一步骤中,各个成员团体都要向本机构内有关的会计研究委员会征求指导意见。

(7)在草案公布期(通常为6个月)终了时,各种意见都将提交国际委员会,并由负责这一课题的专题委员会加以考虑。

(8)专题委员会把修改后的草案递交理事会,以便正式批准为一项国际会计准则。

(9)准则的公布至少要得到理事会的四分之三的成员的通过,批准后的会计准则文稿要送给所有成员国团体翻译公布。

完成这样一个程序一般需要3年时间。

四、已公布的国际会计准则

截至1990年底,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经公布31项国际会计准则。各项专题如下:

(1)国际会计准则-1会计政策的揭示(1975年1月)

(2)国际会计准则-2历史成本制度下存货的计价和表述(1975年10月)

(3)国际会计准则-3合并财务报表(1976年6月)

(4)国际会计准则-4折旧的会计处理(1976年10月)

(5)国际会计准则-5财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1976年10月)

(6)国际会计准则-6会计对物价变动的反应

(7)国际会计准则-7财务状况变动表(1977年10月)

(8)国际会计准则-8特别项目、前期项目和会计政策变更(1978年2月)

(9)国际会计准则-9研究和开发活动的会计(1978年7月)

(10)国际会计准则-10意外事件和资产表日期以后发生的事项(1978年10月)

(11)国际会计准则-11建筑承包合同会计(1979年3月)

(12)国际会计准则-12所得税会计(1979年7月)

(13)国际会计准则-13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表述(1979年9月)

(14)国际会计准则-14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1981年8月)

(15)国际会计准则-15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1981年9月)

(16)国际会计准则-16地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1982年3月)

(17)国际会计准则-17租赁的会计处理(1982年9月)

(18)国际会计准则-18收入的确认(1982年12月)

(19)国际会计准则-19雇主财务报表中的退休金的会计处理(1983年1月)

(20)国际会计准则-20政府补贴的会计处理和政府资助的揭示(1983年4月)

(21)国际会计准则-21外币汇率变动影响的会计处理(1983年7月)

(22)国际会计准则-22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1983年9月)

(23)国际会计准则-23借款费用的资本化(1984年3月)

(24)国际会计准则-24有关联者事项的揭示(1984年7月)

(25)国际会计准则-25投资的会计处理(1986年4月)

(26)国际会计准则-26退休金计划的会计和报告(1987年1月)

(27)国际会计准则-27合并财务报表和关于在附属公司的投资的会计处理(1989年4月)

(28)国际会计准则-28关于在联合公司的投资的会计处理(1989年4月)

(29)国际会计准则-29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1989年4月)

(30)国际会计准则-30银行和类似金融机构财务报表应提供的资料(1990年8月)

(31)国际会计准则-31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1990年12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