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列报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887页(4447字)
(一)引言
1.本公告涉及财务报表中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含义和列报。本公告不涉及这些资产和负债的估价依据。
(二)说明
2.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区别,历来被认为是帮助财务报表的使用者分析企业财务状况的一种有用的信息。
3.流动资产超过流动负债的金额通常称为“流动资产净额”或“营运资本”。
关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各种观点
4.有些人认为,资产和负债,分为“流动”和“非流动”,其目的在于对企业的变现能力,也就是企业进行日常经营活动而不致资金紧张的能力,给予一种约略的估量;也有些人认为,这种分类可对企业中不断周转的资产和债务提供一种识别标志。
5.这两种目的在一定程度上是不一致的。这是因为,在估量变现能力时,把资产和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的标准,是这些项目在最近的将来能否实现或变现。但是,区别资产和负债周转性的标准,则是在一个企业的正常经营周期(1)中,为了产生收入,是否将消耗或清偿这些资产和负债。例如,在第一种标准下,在建工程大多数不包括在流动资产内,但在第二种标准下,可以包括在流动资产内。
现行实际做法
6.这些争执的观点,使很多国家采取了这样一种做法,即包括在流动资产内的项目,是按这些项目预期能在一年内变更或在企业的正常经营周期内变现,在二者之中那一种时期较长作为依据;包括在流动负债内的项目,是依据其在债权人提出要求时即应偿付,或预期在一年内需要清偿的债务。虽然这种做法是作为一般的原则予以使用,但有很多采用其他标准以决定包括或不包括某些个别项目的事例。因此,在实务中流动或非流动项止的分类主要是依据惯例,而不是任何一种统一的概念。下述7-12段将叙述实务中某些项目的分类。
流动资产包括的项目
7.现金及银行存款应包括在流动资产内。但由于使用受到限制,以致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不能利用的则除外。
8.预期在一年内可以变现的应帐货款和其他应收款应包括在流动资产内。有时全部应收货款都包括在流动资产内。在这种情况下,对预期一年内不能实现的金额,应加以说明。
9.存货通常应全部包括在流动资产内,虽然其中可能含有预期不能在一年内或不能在正常的经营周期内变现的项目。
流动负债包括的项目
10.债权人提出要求时,应立即偿还的借款,通常包括在流动负债内。但是,如果债权人同意一项偿还贷款计划,则尽管债权人有权随时提出偿还要求,此项借款有时可根据偿还贷款计划予以分类。
11.长期负债中应在一年内偿还的部分,通常列为流动负债。如果企业打算将这部分负债转为长期债务,而且企业的确有这样做的能力,有时这个项目可不包括在流动负债之内。同样,有时如果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中安排用来清偿这项负债的部分已列为非流动资产,这项长期负债中应在一年内偿付部分也可列为非流动负债。
12.企业按照11段规定,将一项流动负债列在流动负债类以外时,其金额和情况常常需要加以说明。
财务报表中的编列
13.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分类和总计,可以提高区分流动和非流动的效用。
14.为了充分地识别企业的各项资产和负债,一项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的金额,一般不应被另一项流动负债或流动资产所抵减。但是,在有抵减的合法规定而且抵减后可以表示资产的预期变现价值或负债的预期偿还金额时,这种抵减也是恰当的。
流动和非流动区别的局限性
15.流动和非流动的区别,一般认为,可以对一个企业的总资本中,属于比较流动的那一部分提供一项标志,正是这部分资本构成了企业在正常经营周期中供偿还债务用的一项保证金或准备金。但是,举例而言,只要企业是一个继续经营的单位,为了进行流动活动,它就必须以新的存货来替补卖出去的存货。同时,流动资产中可能包括不期望在短期内变卖的存货。另一方面,许多企业利用银行贷款来筹措经营活动所需的资金,这些银行贷款订明在提出要求时即应偿还,因此,被列为流动负债。然而这种随时偿还的特征可能主要是保护贷款人的一种方式,而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都期望这种贷款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需要归还。
16.多数人认为,流动资产超过流动负债是一个企业财务情况良好的表现;而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则被认为是财务上发生问题的一种表现。如果不考虑企业经营活动的性质,以及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中每个项目的内容,得出上述结论是不恰当的。
17.在经营周期不能确定或经营周期很长的企业的财务报表中,将资产和负债区分为流动的和非流动的是不恰当的。
18.因此,虽然多数人认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区别,在财务分析中是一种有用的工具,但其他人则认为这种区别的局限性将使它不起什么作用,或者甚至在很多情况上会引起人们的错觉。硬性规定在财务报表中划分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将会妨碍对这些问题的进一步探讨。因此,本公告只打算协调已决定在财务报表中区别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企业的实际做法。
(三)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列报
国际会计准则13,包括本公告19-28段,应与本公告1-18段和国际会计准则公告前言联系起来阅读。
19.每个企业必须决定在其财务报表中,是否将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作为单独的分类列报。在区分流动和非流动时,适用本准则21-27段规定。
20.一个企业在财务报表中作流动和非流动的区分时,就不应列示含有这种区分意义的资产和负债金额小计。
流动和非流动分标准的应用
流动资产
21.流动资产包括的项目应为:
(a)日常经营活动中可以使用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对日常经营活动中受到限制使用的现金或银行存款,只有在限制的期限是以一项负债的条件为限,而这项负债已被列作流动负债时,或者限制将在一年内解除时,才可列为流动资产。
(b)不准备保留并能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c)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预期能够变现的应收货款和其他应收款。应收款可全部包括在流动资产内,但对预期一年内不能变现的金额应加以说明。
(d)存货。
(e)购置流动资产的预付款。
(f)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之内将要消耗的预付费用。
流动负债
22.流动负债包括的项目,必须有债权人提出要求时即应偿付的债务,以及下列债务中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需要清偿的部分:
(a)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如果一笔借款规定按债权人同意的偿还贷款计划还款,尽管债权人有要求随时偿还的权利,这笔借款仍可按偿还贷款计划进行分类;
(b)长期负债中的流动部分,但23段规定的除外;
(c)应付货款和应付费用;
(d)应付税金准备(见《国际会计准则12——所得税会计》);
(e)应付股利;
(f)递延收入和预收客户款;
(g)或有损失准备(见《国际会计准则10——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生的事项》)
23.长期负债中的流动部发可以不包括在流动负债内,条件是企业打算以长期融资替补这部分负债,而且企业确有这样做的能力。这种能力的表现要求为:
(a)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后发行股票或长期债券;或者
(b)签订一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到期的不能取消的融资协议,而且贷款人或投资人在财务上确有能力履行的。
24.一个企业按照23段规定,将一项负债列在流动负债以外时,应说明这项负债的金额和再次融资的条件。
财务报表中的编列:
25.财务报表中所列某一项流动资产或流动负债的金额不应被另一项流动负债或流动资产的金额所抵减,除非有抵减的合法规定,而且抵减后可以表示资产的预期变现价值或负债的预期偿还金额。
26.收入的进度款和预收款可以从有关的在建工程金额中减除。但必须按照《国际会计准则11——施工合同会计》的规定,加以说明。
27.财务报表中应当反映流动资产的总金额和流动负债的总金额。
生效日期
28.本国际会计准则,对报告期从1981年1月1日起以后日期开始的财务报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