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和表示方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程师手册》第130页(1422字)
在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在引言中要说明采用的程度。
在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的我国标准,在引言中不写出采用程度,仅在必要时在附加说明中写出采用的国外标准编号及采用程度。
1.采用国际标准的程度
根据我国标准与被采用的国际标准之间技术内容和编写方法差异的大小,采用程度分为等同采用、等效采用和参照采用三种。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是指技术内容完全相同,不作或稍作编辑性修改;
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是指技术内容只有小的差异,编写上不完全相同;
参照采用国际标准是指技术内容根据我国实际,作了某些变动,但性能和质量水平与被采用的国际标准相当,在通用互换、安全、卫生等方面与国际标准协调一致。
采用国际标准程度仅表示我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之间的异同情况,而不表示技术水平的高低。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其编辑性修改是指不改变标准技术内容的修改。如机械制图从第三角图改为第一角图;计量单位改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表示小数点由“,”改用“·”;在不改变标准技术内容的条件下,增加说明或资料;校准个别条文序号或结构改变等。
等效采用国际标准,其技术内容的小差异是指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我国标准中不得不用的条款,而在国际标准中也可被接受的差异。如:
标准基本部分的差别很小,判断为“微小差异”的情况,见表3.3.3-1。
表3.3.3-1 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基本部分差别
标准非基本部分虽有重大差别,仍判断为“微小差异”的情况,见表3.3.3-2。
表3.3.3-2 等效采用国际标准的非基本部分的差别
2.等同采用国际标准表示的方法
(1)在标准的封面与首页上用双重(上下并列)编号:
GB××××-××
ISO××××-××××
(2)标准目录、清单或电报传送、电子数据处理的表示图示符号或缩写字母代号如表3.3.3-3所示。
表3.3.3-3 标准采用程度的图示符号和缩写字母代号
(3)当采用国际认证组织的标准时,原则等同采用,在封面标准名称的下面写明“(可供认证用)”字样,在标准目录中,每个可供认证用标准的编号前,印上“认证”的标志。
当认证用标准构成体系有层次结构时,可在国家标准编号后面加上附点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