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经济要素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程师手册》第659页(11288字)
在对投资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时,必然要考察它们的投入和产出,并加以比较,以评价经济效益水平的高低。投资、成本属于项目的投入部分,销售收入、利润和税金则属于产出、净产出部分。因此,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时,投资、成本、销售收入、利润和税金等将是不可缺少的基本经济要素。
1.投资
(1)投资的概念
投资是花费在工程项目或企业建设上的全部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总和。它是劳动耗费中反映劳动占用的一个指标。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是建设和装备一个投资项目所需的一次性支出;流动资金投资则是相当于经营该项目所需的一次性支出。两种投资都必须在项目投资阶段预先垫付。
①固定资产投资
固定资产指的是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等价值较高、使用期较长(一般为1年以上)的生产资料。固定资产是生产过程中用来影响和改变劳动对象的劳动手段,它构成了企业的物质技术基础。
固定资产投资由工程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组成。其中工程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等;其他费用主要有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设计费、一次性支付的技术费、开办费、职工培训费、管理费、外事费等;不可预见费用主要有报废工程损失费、施工临时设施费等。
固定资产投资的大部分将形成固定资产,长期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并在使用过程中随着磨损把自身的价值逐渐转移到产品上去。
②流动资金
投资建设可以形成固定资产,提供生产能力,而实现生产能力,则必然占用一定数额的流动资金。流动资金是企业在进行生产和销售活动中用于储备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生产品、储存待销产品及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应收帐款等所占用的资金。因此,流动资金的运转情况,是企业在生产领域或流通领域中统一以货币形式对各种物资运动状况总和的反映。它和固定资产投资一样是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物资条件。
流动资金在供、产、销三个阶段以货币、原材料、在制品和产成品几种形态同时存在并往复循环。原材料、燃料等物资的消耗方式与固定资产不同,它们在生产过程中将其价值一次全部转移到产品中,并随产品的逐步销售而回收,再进入下一个循环。只要生产经营活动不停止,流动资金就一直被占用着。
流动资金按其在企业再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周转中所处的阶段不同,可划分为生产领域的流动资金和流通领域的流动资金。生产领域的流动资金包括储备资金(储备的各项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包装品、外购半成品等)和生产资金(在生产的各项在制品、自制半成品、待摊费用等);流通领域的流动资金包括成品资金(库存待售的产成品)、结算资金(应收及预付帐款、发出商品)和货币资金(备用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2)投资估算
项目的总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
如果项目建设使用了借贷资金,则建设期所欠的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转入本金,一并记入总投资额指标,到生产期间再支付偿还。
在技术经济分析中,总投资额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数据资料,也是资金筹措的依据。因此,要对工程项目的总投资额进行大体确定,从而必须掌握对总投资额进行估算的方法。
①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分概略估算和详细估算。
概略估算一般是在资料很不充分的情况下采用,如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机会研究阶段。常用的概略估算方法有:
a.单位生产能力投资估算法
根据对历史数据的调查统计确定出单位生产能力的投资额指标,用项目生产能力与同类型项目单位生产能力投资额指标的乘积作为估算值,得出拟建项目的总投资。平均单位生产能力所需投资,并不是根据一个项目求的,而是经过一些项目的综合分析,按照不同的建设地区、设计规模、主要技术特征等条件,总结出各种类型的平均值。只有选用与拟建项目类型相同、条件相近的指标,估算才能接近实际。
b.指数估算法
此法认为生产能力不同的两个类似项目投资与这两个项目的生产能力之比的指数幂成正比,其表达式如下:
式中,Q1——类似厂的生产能力;
Q2——拟建研制厂生产能力;
Ke1——类似厂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Ke2——拟建厂的固定资产投资额;
n——指数。
指数估算法也常用于项目设备投资额的估算。公式(1)中的指数n的具体数值,应根据各种类型的项目而定。一般来说,在通过提高工程项目(设备)的主要设备(部件)的效率、功率等措施来达到扩大生产能力时,取n=0.6~0.7;在通过增加工程项目的设备数量来达到扩大生产能力时,取n=0.8~1.0。
c.工程系数法
该法先根据设计方案,确定设备的购置费,然后,对相应的运输安装费、建设费、其他费用及不可预见费用各种比例系数进行估算。其计算公式为:
Ke=[Km(1+R1+R2+R3]R4 (2)
式中,Ke——固定资产投资额;
Km——设备的购置费;
R1——设备运输及安装费用系数;
R2——建筑费用系数;
R3——其它费用系数;
R4——不可预定费用系数(可取1.10~1.15)。
编制概算属于详细估算方法。它要依据项目初步设计的图纸及设备明细表等有关资料进行估算,工作量虽然很大,但估算的精确度较高。
②流动资金估算
流动资金的概略估算可按固定资产投资的一定比例、经营成本的一定比例或年销售额的一定比例进行,亦可按每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的指标来估算。一般情况下多按经营成本的一定比例进行估算。其详细估算则要依据项目的生产计划及原辅材料、燃料、配套件等明细表进行。
(3)折旧与摊销
作为固定资产,应同时具备使用价值在一年以上和单位价值在规定的限额以上两个条件。固定资产作为劳动资料,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不断经受着磨损,所以必须按期将其磨损计入生产成本,在产品销售之后回收并积累这些费用。这种按期将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逐渐磨损而转移到产品的那部分价值叫折旧。根据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在销售收入中按月提存,用于固定资产再生产的那部分金额称为折旧费或折旧基金。
固定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尽管一直保持原有的物质形态,但其价值却由于不断磨损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项目投产时核定的固定资产价值称为原值;固定资产原值在扣除折旧后的价值称为净值。在生产实践中,人们通过提取折旧费对固定资产进行价值形态的补偿,通过更新改造对固定资产进行实物形态的补偿。
事实上,折旧在企业中所体现的是内部的转移支付,而不是企业真正的现金收入或支出。它只是从会计帐目的一个栏目转换到另一个栏目。但折旧提取的数量影响企业应纳税额与利润额,进而影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和税后利润。
摊销费与无形资产的关系可以比照折旧与固定资产的关系来理解。例如引进技术项目的技术转让费(许可证费、设计费等),在项目投产前一次性支付的部分已作为固定资金的一部分列入总投资。这部分金额应在项目投产后分次摊入成本,称为摊销费,摊销费代表无形资产转移给产品的那部分价值,也在销售收入中加以回收。
摊销费与折旧费具有相似的性质和地位,故摊销也不是企业实际的现金收入或支出,而且在估算时,也可将它并入折旧栏目中一并计算。
(4)固定资产残值与流动资金回收
在对技术项目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的最后阶段,还必须考虑到提取折旧后的固定资产尚可最后出卖换回的价值,该价值称为固定资产残值。考虑到设备出卖还需付出拆迁费,故常说的固定资产残值是指扣除了拆迁费后的净残值。净残值可为正数,也可为负数。应由具有丰富经验的估价人员给定固定资产残值的预测值。
特别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残值不同于会计帐面上的固定资产净值(又称帐面残值)。
流动资金在项目寿命期的终了,将退出生产和流通领域,全部还原成货币资金,即流动资金回收。
固定资产的残值回收和流动资金回收是投资活动结束时的一笔一次性收入。
2.产品成本
(1)产品成本的含义及其构成
产品成本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综合性指标之一,是企业花费在生产和销售活动上所支付的生产资料费用、工资和其它费用的总和。它可以综合地反映企业的产品设计水平和技术工艺完善程度、固定资产及其流动资金利用状况、生产组织的科学程度与劳动生产率水平、物质技术供应条件和产品销售能力、生产组织管理水平等。
企业在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所构成的成本,集中并直接反映着企业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一项商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费用是该项商品的工厂成本。工厂成本加上销售费用便组成商品的销售成本(即产品成本)。
按生产费用要素计算的产品成本反映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消耗,它既有利于控制与换算各种原辅材料、燃料、动力等的需要量和消耗量,也有利于掌握活劳动与物化劳动消耗的比例。在建设前期计算的产品成本,是预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从投入到销售后的各项耗费的一个综合性指标。对建设项目来说,真正的成本是发生于投产以后,在建设前期阶段,分析测算产品成本,是为技术经济分析提供数据,作为评价经济效益的参考依据。而对于企业总成本的计算,一般都要依据有关生产费用要素来进行。
生产费用要素包括原材料费用、辅助材料费用、外购动力与外购燃料费用、工资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其它费用等。
在计算成本时,依据产品的各种用途,按不同的费用项目来分别计算考核叫成本项目。我国统一规定的产品成本项目主要有原材料费用、辅助材料费用、燃料与动力消耗费用、生产工人工资及其附加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销售费用等。
由于费用包括的范围不同,国内产品成本一般分为车间成本、工厂成本和销售成本。产品主要成本项目构成如图(2.1.4-1)所示。
图2.1.4-1 国内产品成本项目构成图
(2)技术经济分析中常用的其它几种成本的概念
①经营成本
是指产品成本中扣除折旧、摊销及流动资金利息后的余额。
当经营决策考察的范围是技术方案或工程项目实施的全寿命期时,因投资已被作为资金支出,所以在生产经营活动阶段的真正资金支出是不包括折旧和摊销的经营成本。
②平均成本和机会成本
产品成本又可称为产品成本总额或总成本,它是生产一定数量的产品(或劳务)所支付的各项费用总和,是产量的函数:
Cm=f(Q) (3)
式中,Cm——总成本;
Q——产量;
平均成本是总成本除以产量的商,即生产一件产品所支付的平均费用,故称为单位产品成本,
其表达式为:
式中,Cm——平均成本。
所谓机会成本,对生产者来说是指由于使用某种资源而必须放弃的该种资料其它用途的最高代价。对资源所有者来说,机会成本等于该种资料在一切可能的机会中的最高报酬。
③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随着资源(或生产要素)的投入,成本费用也随之发生。因此生产要素投入的规律和特点也反映到成本上。这种生产要素投入的特点使得在一定产量范围内,有些成本不随产量的变化而变化,有些成本则是随产量的变化而变化。
固定成本是在一定产量范围内,不随产量变化而变化的成本,用Cf表示。例如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折旧费、固定职工工资等。变动成本是随产量变化而变化的成本,用Cv表示。例如原材料、燃料、动力、运输费等。
把产品成本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可为项目技术经济分析中的不确定性分析提供必要的数据。
④沉淀成本
指原来已经发生过的,与当前决策无关的费用。
例如:某机械厂5年前花2万元购入一台设备,为了提高产量现考虑购买一台新设备进行更新。对于是否更新的决策,原先购买设备的2万元支出即是沉淀成本,与决策无关。
再如一项在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时中途停工下马的“半拉子”工程。主管部门在资金情况许可的条件下考虑继续投资续建。此时的决策就应该只考虑从续建起尚须再投入的资金以及可能获取的收益,而不应再考虑以往曾投入在这项“半拉子”工程上的资金,即沉淀成本与当前决策无关。理智的决策者必须掌握这一概念,并在实施技术方案中正确运用。
(3)成本估算
为了判断一个项目是否值得兴建,必须估算该项目投产后的产品成本。如果产品成本指标估算不正确,则会严重影响可行性研究的质量。
在可行性研究中,进行成本估算,有按生产费用计算或按成本项目计算两种方法。
①按成本项目计算
即计算单位产品成本。成本项目有原材料费、辅助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生产工人的工资及附加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销售费。
现将可行性研究中按成本项目进行单位成本估算的方法列表于表2.1.4-1。
表2.1.4-1 单位成本计算表
②按生产费用要素计算
以年为计算单位,计算出一年的生产费用是多少。此法计算成本的工作量将有所减少。生产费用的项目有原材料费、辅助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各种人员的工资及附加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其它费用等。按生产费用要素进行成本估算的方法见表2.1.4-2。
表2.1.4-2 生产费用要素计算表
3.销售收入、利润和税金
(1)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是企业出售产品或劳务的货币收入,其值等于销售量与销售价格的乘积。
这里应将企业的销售收入与它同期的总产值区别开来。总产值是指已加工完成的成品、半成品、在制品按相应的不变价格计算的总价值,而销售收入仅指已售产品的货币收入,是产品经过流通领域之后给企业带来的真正的收益。
在项目经济评价中,通常假定各年生产的产品全部售出,即产量等于销售量。
(2)利润
企业纯收入是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后的盈余,代表了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
利润与税金是对企业纯收入进行分配的不同形式。利润是从企业销售收入中扣去成本和税金后的余额。企业产品产量、销量的增减,质量的优劣,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原材料、燃料的节约或浪费,流动资金周转的快慢,都会在利润上反映出来。利润是以价值的形态,从数量上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之一,是企业经济目标的集中表现。
(3)税金
①税金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一种方式,还有强制性和法律的严肃性。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对有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征收预算缴款就是税收。它是国家筹集财政资金的一种手段。
纳税义务人依照税法向国家缴纳的这部分款项称为税金。它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等特点。在我国现阶段,税收不仅为社会主义建设起着积累资金的重要作用,而且又是调节经济活动的主要杠杆。我国目前的税收主要来自国营企业和集体经济的收入。随着乡镇企业的发展,“三资”企业的增多和个体经济的补充,这方面的税收近年来也占有一定比例,成为国家税收中不可忽略的部分。
在西方国家,利润与税金是两个不同的经济范畴,企业在获取纯收入后,先依法向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缴纳所得税,税后的净利润才属于资产所有者。
社会主义企业的利润是劳动者为社会创造的价值,是社会积累的重要来源。我国政府既是公有制中生产资料所有者的代表,又是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国营企业的纯收入,过去是以利润的形式全部或大部分上缴给国家,在利润税金关系上是以利代税。其结果不仅使国营企业的发展难以具备必要的条件和财力,而且企业也缺乏积极性。实行利改税后,企业的绝大部分纯收入是以所得税和调节税的形式上缴给国家的,在利润税金的关系上是以税代利。作为资产所有者参与分配而应得利润的国家与同时作为权力机关为调节国民收入分配征收税金的国家,其性质与机制虽然截然不同,但却一直未划分清楚。随着各项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政府既作为国家资产所有者代表,又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双重身分与职能正在逐步理顺并将加以区分,国家与企业之间的财产关系与利益分配关系也将不断调整和理顺。
②我国当前主要的税收规定
我国的法律规定,从事工农业生产、商业经营、交通运输及服务业等有关单位和个人有纳税义务。就目前讲,按纳税对象每一单元应征税额比例的不同,体现课税不同深度的税率大体有三类:
一是比例税率,不因课税对象数额多少,都按同一比例计征税额;
二是累进税率,随着课税对象数额的增减,税率也相应增减;
三是定额税率,对课税对象直接规定出固定的税收定额。
各个税种中对课税对象具体规定的征税项目,体现了课税的范围,列入税目的就必须征税,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征税。
我国现行税种主要有工商业税、农牧业税、关税及涉外税等几大类。其中工商业税有20多种。国营企业在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后共有11个税种。其中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进入产品成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盐税等6种可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扣除;只有所得税和调节税是从利润中扣除。与国营工业企业关系密切的税主要有:
a.产品税。产品税是国家按照应税产品的销售收入征收的一种税。企业只要发生产品销售行为,不论其有无利润,都应按税法规定对销售收入全额征税。从事工业品生产的企业,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产品税税金=应税产品销售收入×税率
国家对应税产品和相应的税率都有具体规定。例如,国家规定煤(原煤、洗煤、选煤)为应税产品,其税率为3%。
b.增值税。增值税是按应税产品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这种税仅对经过本企业加工而增加的价值部分征税,即对企业的全部商品销售收入中扣除外购的原辅材料、燃料、动力及零配件等后所剩余的部分征税。为了使增值税有效地发挥调节经济的作用,国家对不同商品分别规定扣除额,并不是全部扣除商品中非增值的因素,即采用法定扣除项目的办法。例如,国家规定机器机械及其零配件的扣除项目为外购的原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件)、燃料、动力和计入商品售价内的包装物的金额。
计算值税税金的方法有扣额法和扣税法两种。
扣额法计算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销售收入-扣除金额)×税率
式中的扣除金额为规定扣除项目中为生产应税商品外购部分的金额。
扣税法计算应纳税额为:
应纳税额=商品销售收入×税率-扣除税额
式中的扣除税额为规定扣除项目中为生产应税商品外购部分的税款。
长期以来,我国对产品的课税曾实行销售收入的全额征税制,因而存在着同一产品因生产结构不同,税负也不同的状况。多环节协作生产的产品,在上一环节生产产品价值额已经征过税,转到下一环节加工生产时,又要按全部价值征税。由于出现重复征税,对企业间开展专业化协作生产形成了不利因素,也不利于生产的发展。开征增值税,可使重复征税的状况得到避免,使企业的税负更趋合理。目前,增值税已在全国实行。
c.所得税。这里分别讨论国营企业所得税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
国营企业所得税是对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盈利的国营企业,按其销售利润征收的一种税。其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为:
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产品收入-产品税(或增值税)
据目前有关规定,在还完借款后的第二年开始计算企业所得税。大中型国营企业采用固定比例税率为55%。小型企业采用八级超额累进税率。为保持企业的合理留利水平,大中型国营企业在缴纳55%所得税后还要就其级差收入缴纳调节税。
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我国与外国合资经营企业按其纯利润(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及销售税金等的余额),以税率30%征收所得税。此外,还规定征收地方所得税,税率为10%。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经营者,如从企业分得的利润汇出国外时,按汇出额缴纳10%的所得税。与我国国营企业相比,中外合资企业的税收,税种简单、税率优惠。对新办的中外合资企业,合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由合资企业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头二年免缴所得税,后三年减半缴纳所得税。产品出口或引进先进技术的中外合资企业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给予优惠。
所得税是我国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新开征的税种,它的实施和进一步完善,将使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通过立法形式加以固定,这样既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又能使企业真正成为享受自主权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从而调动和发挥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和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按照我国当前财税制度和国营企业的实际状况,考虑到项目技术经济分析着重是考核项目本身的获利能力和清偿能力,在项目技术经济分析的税金计算中,一般不计算所得税和调节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