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动植物重大疫情紧急预防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207页(210字)

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6条规定:(1)国外发生重大动植物疫情并可能传入中国时,国务院应当采取紧急预防措施,必要时可以下令禁止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或者封锁有关口岸;(2)受动植物疫情威胁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报告;(3)邮电、运输部门对重大动植物疫情报告和送检材料应当优先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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