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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容量选择计算

书籍:电工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河南科学技术出版社《电工手册》第699页(1803字)

1.蓄电池标称容量

蓄电池标称容量(Ah)按下列数值选取:50,100,200,300,400,500,800,1000,1200,1500,1800,2000,2500,3000。

2.蓄电池标称电压

宜采用2V电压的单体电池,当布置困难或用户有要求时,也可采用6V、12V电压等级的组合体电池。当采用组合体电池时,要求其运行寿命不得低于10年。

3.蓄电池应用曲线及图表

曲线及图表使用说明:

(1)提供的应用曲线为蓄电池容量换算系数曲线和相应的图表,仅供电力工程直流系统初步设计时蓄电池容量选择计算使用。待订货选型后,供货方必须提供所选型号实际的曲线和图表,并依此进行计算,以便校核初选电池容量和个数的正确性。

(2)容量换算系数曲线和图表按8h(480min)放电时间控制和编制。

4.各类蓄电池应用图表

a)6V、12V贫液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容量换算系数见表6-9。

b)2V单体贫液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容量换算系数见表6-10。

c)2V单体胶体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容量换算系数见表6-11。

d)2V贫液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冲击放电系数见表6-12。

e)2V胶体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冲击放电系数见表6-13。

5.浮充电和均充电工况下的母线电压水平

浮充电和均充电工况下的母线电压水平与单体电池个数和浮充电、均充电电压有关,见表6-14。

6.蓄电池个数选择

蓄电池个数见表6-15。

7.蓄电池的容量换算系数的应用

蓄电池的容量换算系数应在规定的环境温度下,对应于确定的终止放电电压下测取。在工程初设阶段,蓄电池型式尚未确定时,可参照规定推荐的容量换算系数计算。待产品型式确定后,应按确定的蓄电池数据校验。

8.蓄电池订货时生产厂家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蓄电池订货时,生产厂家应提供的基本技术资料如下:

(1)蓄电池的型谱、外形尺寸及重量。

(2)蓄电池的运行参数:浮充电压、浮充电流;均充电压、均充电流以及自放电率。

(3)放电深度为20%、50%、80%、100%的条件下、充电电流为1I10和1.25I10、充电电压为2.28V、2.30V和2.35V、2.40V的充电曲线。

(4)蓄电池在20℃~25℃温度下放电终止电压为1.75V、1.80V、1.83V、1.85V、1.87V、1.90V,不同放电时间的容量换算系数表或曲线。

(5)蓄电池的开路电压与内阻(含连接导线电阻)。

(6)不同温度阶段,浮充电压的修正值和容量修正值。

(7)蓄电池运行寿命及其依据。

(8)法定检测单位提供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和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鉴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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