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的四项基本要求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23页(375字)

经十六大修改的党章规定,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积极探索,大胆试验,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克思主义。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实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必须实行正确的集中,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