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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要求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南京大学出版社《工程师实用手册》第381页(4668字)

1.权利要求书的基本概念

权利要求书是按法律规定撰写的,概述发明的技术方案的实质内容,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范围的文字描述。

权利要求书的作用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

(1)作为限定请求保护的专利范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是确定是否侵权的法律依据。

(2)权利要求书简明概述了发明的技术实质,它用技术特征的总和定义了发明技术解决方案,公开了一种新的技术解决方案。

(3)权利要求可以用来区别发明与现有技术,能够在其中找出发明点和现有技术之间的联系。特别是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前序部分是对现有技术特征的描述,特征部分是发明改进的技术特征,两者是明确地区别开来的。这两者又同时存在于整个技术方案中,反映了两者之间的联系。

(4)在审查过程中,对审查员具有指令性作用。在审查程序中,特别是在实质审查中,审查员并不像评选或鉴定技术成果那样,对技术内容进行全面评价,而是从权利要求的角度来进行审查。权利要求书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是他审查的重点。简单地说,要求保护什么就审查什么,没有要求的就不审查。因此,从法律程序上讲,任何权利要求必须由申请人提出,审查员按其要求,接受“指令”,进行审查。

2.权利要求的类型

因为专利局允许申请专利的发明只有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种。因此,权利要求的类型可以分两大类型: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

权利要求的种类有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

从整体上反映发明的主要技术内容,记载构成发明必要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称为独立权利要求。

一项发明只应当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的结构为:前序部分+特征部分。

前序部分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以及现有技术中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主题相关的技术特征。前序部分从内容上应当包括:发明名称、发明所属技术领域、已知技术特征即与发明原型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发明名称应当与请求书、说明书中所使用名称完全一致。已知技术特征一般可以从检索到的最接近的相关文献中找出。

特征部分说明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已知技术特征相区别的技术特征。特征部分与前序部分一起,构成要求保护的整个技术方案。特征部分使用“本发明(或本实用新型)的特征是……,”“其特征在于……,”这样的文字格式。

在有些情况下不可能采用前序部分加特征部分这种两部分格式的撰写方法。例如开拓性发明、合案申请的并列用途的独立权利要求、化学物质发明,因为这三种情况不存在前序部分的技术特征。

在书写格式上可分为综述式和分述式两种。综述式是将已知技术特征和区别特征分别在权利要求的前序和特征部分加以综合记述的一种写法。它适用于描述比较简单、技术特征数量比较少的发明。分述式是将已知特征和(或者)区别特征,在前序部分和(或者)特征部分,同时或者分别加以分行分段描述的写法。这种写法适用于描述比较复杂的、技术特征数量较多的发明。

从属权利要求的结构为:引用部分+特征部分。

引用部分应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编写,其文字格式为:“根据权利要求×××所述的……”。特征部分应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做进一步的限定,其文字格式为:“其特征在于……”。

独立权利要求在法律上有独立的意义,而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属于独立权利要求,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意义。因此,一个权利要求书中可以只有独立权利要求而没有从属权利要求,但不能只有从属权利要求没有独立权利要求。要注意从属权利要求不能引用不同类型的权利要求,产品的从属权利要求,不能引用方法的权利要求,反之也一样。

3.撰写权利要求书的总要求

(1)权利要求类型清楚。产品发明应写成产品权利要求,采用产品结构特征来描述;方法发明应写成方法权利要求,采用方法步骤、工艺过程、操作条件或工艺流程等技术特征来描述。注意防止权利要求类型模糊不清。

(2)权利要求以说明书为依据,通常由说明书中的一个或几个具体实施方案(实施例)概括而成。权利要求概括要适当,既不能超出说明书的记载范围,也不能超出“普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范围。此外,权利要求描述的技术特征应与说明书中的内容相适应,不应出现矛盾。

(3)权利要求应清楚、正确地描述发明,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从而批准后能正确限定专利保护范围,以此作为判断侵权的依据。为此在撰写权利要求时,必须:

①用词严谨,不致造成对发明的错误理解;②正面描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切忌采用否定语句来描述;③采用本技术领域中通用规范化技术术语,切忌用行话,土话;④不采用多意词或含义模糊不清的词汇,如“很宽范围”、“特定形状”、“例如”、“优选”等;⑤尽量避免使用人名、地名、商品名或者商标名称。

(4)权利要求书应简明扼要,除记载技术特征外,不得说明原因、理由及目的,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词句,删去不需要的附加说明及可有可无的权利要求。

(5)除绝对必要外,不要采用产品性质、功能或结果特征,但是,可以用功能性语言或效果语句作为结构特征(或方法特征)的辅助说明。

(6)权利要求书的撰写除了上述五项实质要求外,还要满足一些形式上的要求:①权利要求书中有几项权利要求时应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②每个权利要求应由一句话组成,中间不允许出现句号,以强调其含义是不可分隔的整体;③若有多个独立权利要求时,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尽量紧靠着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④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⑤除绝对必要外,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但为了表达清楚,可在部件名称后给出带括号的附图标记,但附图标记(即部件标号)不能作为对权利要求文字的具体限定;⑥权利要求书中除附图标记外,通常不得出现括号。

4.撰写权利要求书的工作方法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需要广博的技术知识和法律知识,还需要一套好的工作方法。掌握一套好的撰写工作方法,经过长期训练和实践之后,就能写出高水平的权利要求书。

现推荐一种基本工作方法:

(1)分析发明或实用新型。这种分析包括弄清发明的类型是属于产品发明还是方法发明,确定发明所属的技术领域,研究分析发明的技术方案,分析发明的技术特征,这里最重要的是把发明技术的解决方案全部技术特征分析透彻。

(2)检索,或称查新。根据发明的技术内容进行检索,首先是新颖性检索,检查是否存在着“同样发明”;然后是创造性检索,看看本发明的创造性高度如何。不论是新颖性检索还是创造性检索,都是要了解本技术领域的背景材料和现有技术,找出一篇或几篇最相关的文献来与本发明进行对比。检索可以由申请人自己进行,也可以委托适当的检索服务机构进行。

(3)研究分析最相关文献的全部技术特征,特别是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中用到的那些相关技术特征,尤其要注意。

(4)分析发明的必要技术特征。必要技术特征以能够完成本发明任务、取得本发明效果的最少技术特征数量为准。要进一步分清在这些必要技术特征中,哪些是相关技术文献中有过记载的现有技术,哪些是本发明特有的区别特征。这就具备了起草独立权利要求的基础。然后对本发明的最佳实施例的技术特征进行分析,确定最佳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是由哪些进一步的限定关系的组合构成的,由此可以确定从属权利要求的附加特征。这就具备了起草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5)多写几个方案,反复比较。在前述基础上,按照格式要求起草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同一个发明可能写出几种权利要求书,但要达到既符合法律要求,又恰当的保护申请人的利益是很不容易的,可以多写几个方案,经过反复比较,确定一种正确合理的方案。

(6)在确定权利要求书后,与写好的说明书相比较,检查与说明书的关系。有经验的代理人是首先起草权利要求书的,说明书是围绕着权利要求书进行撰写的。这就严格地保证了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之间从形式到内容的密切联系。对于刚开始接触专利工作的人来说,不妨先写说明书、或者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同时撰写。但两种文件写成后一定要仔细检查两者之间的关系,避免出现互相不一致或者各自独立互不相关的情况。

5.权利要求书的注意事项

(1)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提交权利要求书,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

(2)权利要求书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应当整齐清晰,黑色,符合制版要求,不得涂改,字高在0.4至0.5厘米之间,行距在0.3至0.4厘米之间。权利要求书首页用此页,续页可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纸张应当纵向使用,只限使用正面。四周应当留有空白:左侧和顶部各2.5厘米,右侧和底部各1.5厘米。

(3)邮寄申请文件不得折叠。

(4)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和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不得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或者“如图……所示”等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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