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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分期问题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史学习手册》第225页(577字)

一种意见认为,原始社会史应分为两个阶段,即“两段论”。原始社会由原始群时期和氏族公社时期组成。人类出现就是原始社会史的开始。原始群是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这一阶段相当于古人类学的“猿人”和“古人”时期,当“古人”进化到“新人”时期,原始社会就进入到第二个阶段氏族公社。

再一种意见认为,原始社会应分为三个阶段,即所谓“三段论”。原始社会有产生、发展和解体三个阶段。①产生阶段是原始群时代;②发展阶段是母系氏族公社时代;③解体阶段是父系氏族公社时代和军事民主制时期。

另一种意见主张,原始社会分为四个阶段。①血亲社会;②血缘社会;③血族社会;④氏族社会。

还有一种意见,将原始社会史分为六段。①猿群时期,蒙昧时代低级阶段,从猿到人的过渡期;②原始群时期,蒙昧时代中级阶段、由杂交逐渐过渡到血缘家庭,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早期;③氏族社会发生期,蒙昧时代中级阶段,普那路亚家庭,相当于旧石器时代晚期;④氏族社会发展期,相当于中石器时代;⑤氏族社会繁荣期,野蛮时代低级阶段,对偶家庭,相当于新石器时代中、晚期;⑥氏族公社解体期,家长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逐渐取代对偶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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