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鼻条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36页(875字)
又作《穿鼻条约》。中英鸦片战争时清政府钦差大臣琦善私自口头应允英国代表义律的议和草约。1840年(道光二十年)6月,英国“远征军”到达中国,宣布封锁珠江。7月,攻占定海。8月11日,投递巴麦尊致清政府照会(即《致中国宰相书》),称中国禁烟“亵渎大英国家威仪”,因此派海陆军前来要求赔补和昭雪,包括赔偿烟价和割让岛屿等,遭到清政府婉拒。11月,琦善接替林则徐抵达广州,一反林则徐的做法,撤除防务,裁减兵勇。义律则以武力威胁与外交讹诈兼施,称如不答应赔偿烟价,英军就要在天津采取行动。1841年1月5日,义律与伯麦分别通知琦善,声明谈判破裂,日内即将动兵,“既战之后,所有须讨之款,不能如未战以前宽容减除”。英国军队不候回文,于1月7日凭借优势海军攻占珠江口虎门的沙角、大角炮台。接着,义律对尖沙咀提出领土要求,竟企图将香港岛、九龙半岛南部以及今维多利亚港一起吞并。随后,琦善派鲍鹏去川鼻洋(也作穿鼻洋)与义律议和。1月21日,义律单方面宣布《川鼻条约》成立。其实琦善对该草约只是口头应允,并未正式签字,也未盖关防。该约主要内容是:1.香港本岛及其港口割让与英国,但香港商业应征收一切正当捐税,应按黄埔贸易例缴纳中国;2.赔偿英国600万元,其中100万元立刻支付,余款按年平均支付,至1846年付清;3.开放广州为通商口岸。琦善蒙骗清政府,诡称赔款为商欠,割让香港则只是允许英人在外洋一小岛寄寓。谈判尚在进行,条约尚未订立,1月26日,英军就突然以武力侵占香港岛。香港岛对鸦片商无异于不沉的鸦片趸船。英军占领香港后不久,大鸦片贩子马地臣就在岛上修建了永久性的仓库。他还致函在伦敦的同伙查顿,建议向巴麦尊施加影响,要求永久保留香港岛。义律侵占香港是符合英国鸦片商人利益的。2月26日,道光皇帝在得到广东巡抚怡良奏报英军占据香港后,即将琦善革职锁拿解京,家产查抄入官。清政府并未承认此草约。英国政府则因草约未满足索取的条件而拒绝承认,随后解除义律的职务,派璞鼎查接替义律为英国全权代表。因此,此约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