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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楼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90页(352字)

现通称为律师行,是指律师或大律师执业的组织机构。律师楼均由私人执业。其组成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单独开业,律师、大律师均可;其二是合伙开业,只限于律师。大律师则不能进入此种机构。律师楼可从事一般的律师业务。律师有法律公证人资格的,还可以从事法律公证业务。律师楼大多为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而获取报酬。有关报酬的问题是较为灵活的,政府没有统一的标准,完全依据当事人与律师之间的自由协商一致,协商的结果以合约的形式确定下来。通常影响收费高低的因素包括律师、大律师的年资、经验及社会知名度等。他们除去向政府纳税外,与政府没有其他的直接经济联系,也不受政府的直接约束。现港土上的律师楼有400多家,其中港人开办的占有绝大多数,外国律师行仅有3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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