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227页(485字)
制定联合国《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简称《守则》)的正式倡议始于1972年。七届特别联大通过的3362号决议中规定,各国应合作制定一项特别是符合发展中国家具体需要的《守则》。为此目的,联合国建立了一个贸发会议政府间专家组并于1976年11月至1978年间举行了六届会议,拟出了《守则》草案的结构。这是一项专门针对国际技术转让的国际文件,它的基本目标是制定一套普遍平等的准则,作为技术转让当事人之间和有关国家政府之间联系的基础,并强调技术转让应适应发展中国家实现其经济发展目标的特殊需要。但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利益不一致,特别是对“限制性惯例”和“适用法律和争端的解决”这二章存在较大分歧,虽先后于1981年4月10日、1983年11月4日、1985年6月5日在多次会议上对案文进行讨论修改,但在讨论修改过程中,各方争执激烈,其中关键问题就是关于禁止把限制性商业惯例,即限制性条款列入合同的规定。因此,这项《守则》至今尚未能通过。但守则草案列举的关于管制限制性商业惯例的案文对指导国际技术转让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