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司法鉴定学刑事侦查学》第503页(198字)

行为人以生理的、心理的以及社会的现实需要作为其行为的内心驱动力量。行为人主观上对自身现实需要的性质和行为后果有明确的认识。若其行为触犯了国家刑律,则属犯罪动机。在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现实动机是评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必要条件之一。即行为人只要其实施危害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其现实需要,其主观上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就具有完整的辨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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