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业务的基本概念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中册》第816页(392字)

委托业务包括委托存款、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委托业务是信托机构受客户的委托要求,按照指定的资金运用的对象、用途、时间、利率等条件,将资金贷出的一种业务。

委托业务中的委托人一般是企业、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主要对指定的所属单位和政府指定的部门给予资金的支持,而委托信托机构将资金贷出。委托人首先要将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资金划到信托机构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上,可以分次或一次存入,但必须先存后用。委托业务的重要特点在于委托人对资金的运用提出非常具体的要求,信托机构按其要求运作,不能够自主地运用资金,信托机构完全充当中介人,为客户提供服务,不承担经济风险。资金使用期满,信托机构要及时收回。

办理委托业务,信托机构收取办理业务的手续费作为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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