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电子联行往来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290页(4510字)

(一)基本做法

全国电子联行往来是指经中央银行总行核准,发有电子联行行号的银行之间,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进行异地结算和资金划拨的账务往来。

全国电子联行往来由中央银行办理,在总行设立资金清算总中心,在省一级分行和地(市)二级分行设立资金清算分中心,我国从1989年开始建设该网络,一般采用“星形结构,纵向往来;随收随发,当时核对;每日结平,存欠反映”的做法。

“星形结构,纵向往来”是指各资金清算分中心受理的电子联行汇划业务,直接发给清算中心,由总中心负责各分中心之间汇划业务的转收和转发。各分中心之间不能直接往来。

“随收随发,当时核对”,是指总中心和分中心之间可以随时互相发送或接收信息,但每次信息交换,都必须经过计算机系统的即时核对,屏幕显示接收或发送成功后才能作为有效信息。

“每日结平,存欠反映”,是指每日营业终了,总中心与分中心核对无误后,结平当天电子联行账务,以上存或借用反映各行资金存欠关系。

(二)业务流程

每笔电子联行往来业务必须要经过五家银行才能完成:

1.汇出行

根据开户单位提交的汇划凭证,按规定审核无误转账后,按要求填制“电子联行转汇清单”并连同有关凭证,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交给发报行。

2.发报行(央行清算分中心)

收到汇出行提交的“电子联行转汇清单”和有关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然后把转汇清单第一联交操作员逐笔输入计算机系统,通过卫星通信系统发往转发行。

3.转发行(总行清算总中心)

收到发报行发来的往账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分批进行清分并转发给各收报行,每日营业终了,通过往、来账结束包与收、发报行对清账务。

4.收报行(央行清算分中心)

收到转发行转发的电子联行来账,经过清分,按汇入行逐笔打印“电子联行来账补充报单”,进行账务处理后,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交给各汇入行。

5.汇入行

通过同城票据交换提回电子联行来账,经审核无误后,即可进行账务处理。

电子联行往来的业务流程图如图3-1-4:

图3-1-4

(三)会计科目与凭证

1.会计科目

(1)“电子联行往账”科目,专门用于发报行核算通过转发行向收报行汇划资金的业务。

“电子联行往账”科目的余额在借、贷双方反映,不得轧差。每日与转发行核对后,当日汇划结转后即无余额。

(2)“电子联行来账”科目,专门用于收报行核算收到转发行转来发报行的资金汇划业务。

“电子联行来账”科目的余额也在借、贷双方反映,不得轧差。每日与转发行核对后,当日结平即无余额。

3.“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专门用于各清算分中心核算与总中心之间资金存欠关系的清算业务。

“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的余额轧差反映,按积数计算联行存款、借款利息。

2.会计凭证

(1)“电子联行往账”代收或代付清单,各一式两联,第一联同有关汇划凭证一起,作金融机构往来科目凭证附件;第二联作电子联行往账科目凭证。

(2)“电子联行来账”代收或代付清单,各一式三联,第一联收报行作电子联行来账科目凭证附件,第二联收报行作金融机构往来科目凭证附件,第三联交汇入行。

(3)“电子联行转汇清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发报依据,发报行凭以向电子计算机录入数据,第二联为记账联,第三联回单联,由发报行加盖转讫章退回汇出行。

(4)“电子联行来账电划补充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收报行转账后,作电子联行来账卡片,第二联交汇入行代转账传票,第三联汇入行交开户单位作收(付)款通知。

(四)账务处理

1.汇出行的核算

汇出行根据开户单位提交的汇款凭证,逐笔填制两联转汇清单,汇总填制两联借、贷方划款凭证,分别作借、贷方转账凭证,如为代对方银行付款给本行开户单位,称代付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贷:活期存款——××单位

如为代收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转账后,将第一联划款凭证连同两联转汇清单一并提交开户的电子发报行。

2.发报行的核算

发报行收到汇出行提交的划款凭证、两联转汇清单及有关汇划凭证,经审核确认汇出行账户内有足够资金支付后,即可办理转账,以划款凭证代转账传票。如为代付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电子联行往账

贷:××银行存款——汇出行

如为代收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转账后,第三联转汇清单退汇出行,第一联交计算机录入人员逐笔输入电子计算机,经录入并审核无误后,通过通讯网络发往转发行,并根据转发行发回的收电回执,由电子计算机累计已发妥的往账借方、贷方业务笔数和金额。

每日营业终了,发报行与转发行核对当日往账无误后,即打印电子联行往账日结表,根据表中数据填制传票办理转账,将电子联行往账科目借、贷方余额分别转入“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如为代付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电子清算资金往来

贷:电子联行往账

如为代收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3.转发行的处理

转发行收到发报行的往账信息,经确认无误后,向发报行发送收电回执,然后按收报行行号清分,分批将收报行的借、贷方笔数、金额及合计数转发各收报行,并验证收报行的收电回执。

每日营业终了,通过往(来)账结束包,转发行与收报行、发报行对清账务,轧平之后即打印电子联行往来平衡表。电子联行的上存、借用资金合计数应当相等。

“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的余额每月由转发行与各收报行和发报行通过电传或邮寄对账表的方式进行核对,如发现不符,应立即查明予以更正。

4.收报行的核算

收报行收到电子联行来账信息,经审核无误后,向转发行发送收电回执,按汇入行编制电子联行来账清单,或逐笔打印电子联行来账补充清单,并经逐笔审核无误后,按总数编制两联划款凭证办理转账。

如为代付业务,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汇入行

贷:电子联行来账

如为代收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转账后,将来账清单第一联作传票附件,第二联作采账卡片,第三联盖章后连同一联划款凭证交汇入行。

每天营业终了,收报行通过转发行来账结束包对清当日来账后,即根据当日电子联行来账累计收到数及转账数打印电子联行来账日结表,凭表中转账数编制传票,将“电子联行来账”科目余额转入“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

代付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借:电子联行来账

贷:电子清算资金往来

如为代收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5.汇入行的核算

汇入行收到收报行转来的划款凭证及电子联行来账清单第三联,审核无误后,编制传票进行转账。

代付业务的会计分录为:

借:活期存款——××单位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如为代收业务,会计分录相反。

转账后,将收(付)款通知盖章后交收(付)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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