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损益的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商业出版社《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实施手册上》第319页(4033字)

(一)损益的计算

损益是亏损和收益的简称,一般情况下,收益也就是指盈利或利润。银行的利润是一定时期内财务收入减去财务支出的差额,而商业银行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所以在提供融资等服务的过程中,必须想方设法增加收入,同时也要尽量减少支出,节约费用,才能实现其经营目标。利润既是银行一定时期内的最终财务成果,又是集中反映经营效益的指标,是衡量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主要标志。

一定时期内银行财务收支的差额,如为正数,就表示利润;如为负数,则表示亏损。损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其中: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

投资净收益是“投资收益”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与借方发生额的轧差数。

在上述营业利润的计算公式中,营业收入包含的内容如下:

营业支出包含的内容为:

(二)会计科目

(1)“本年利润”科目,用于核算银行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实现的利润(或亏损)总额,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银行损益应坚持权责发生制和收入与支出(费用)的配比原则,为全面反映当年的利润(或亏损)实现情况,一律通过“本年利润”科目进行核算。

(2)“利润分配”科目,用于核算银行按规定分配的利润或应弥补的亏损和历年分配(或补亏)后的结存余额,属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利润分配”科目的明细科目可设置为:①应交所得税;②罚没损失;③提取盈余公积;④盈余公积补亏;⑤应付利润;⑥未分配利润等。

(三)损益形式的核算

考虑到银行业务的特点,银行季度利润总额的计算,一般采用“表结”的办法,即于季末结出各损益账户的本年累计余额后,逐次填入“损益表”,通过“损益表”计算出自年初至本季末止的本年累计利润,再减去表中上季末的本年累计利润,就是本季度利润(或亏损)总额。年末利润计算一般采用“账结”的办法,即将各损益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利息收入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

手续费收入

其他营业收入

汇兑收益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利息支出

金融机构往来支出

手续费支出

营业费用

汇兑损失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营业支出

营业外支出

转账后,损益类各科目均应无余额,“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如果在贷方,表示实现的利润总额;如果余额在借方,则表示全年的亏损总额。

(四)利润分配的核算

1.利润总额的调整

银行的利润总额在依法纳税前可进行调整,调整内容为:

(1)按照国家规定,如果银行年度中发生亏损,允许用交纳所得税前的利润弥补,但连续弥补期不得超过5年,5年内未能连续弥补完的亏损,只能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2)国家也允许银行在交纳所得税前增减有关收入或支出的项目,如对上年决算按国家规定进行调整;为避免对投资收益重复征税,在确定应税利润时,对已税收益加以扣除等。

2.利润分配的顺序

利润分配是指银行在会计年度结束,各项会计账务处理完毕后,对当年实现的利润进行分配。按照《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银行利润分配的顺序如下:

(1)交纳所得税;

(2)被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以及中央银行对少交或迟交准备金的加息;

(3)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以前年度的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盈余公积和公益金;

(4)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提取公益金,提取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6)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一起分配给投资者。

2.利润分配的账务处理

(1)将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转入“利润分配”账户,会计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是亏损总额,则作相反分录。

(2)计算应交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抵补各项滞纳金、罚款、罚息。为了用利益机制限制和约束银行的违规行为,国家规定,银行因各种违规行为所受到的处罚在其税后利润中列支,不得计入成本。支付各项罚款、罚息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或银行存款)

(4)用盈余公积补亏损,会计分录为: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

(6)提取公益金,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提取公益金

贷:盈余公积——公益金

(7)支付投资者利润,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8)按上述顺序全部分配完毕后,要将“利润分配”科目所有已分配利润各明细科目的余额结转到“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中去,会计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应交所得税

——提取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应付利润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其他各明细科目均无余额;只有“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有余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果是贷方余额,表示剩余的尚未分配的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则为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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