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69页(699字)

2.18 内蒙古自治区人委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自治区一九五九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决定成立内蒙古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基本建设和治沙等委员会。 (《内蒙古日报》59.2.20.①)

4.5 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由日喀则到达拉萨执行西藏自治区筹委代主任委员职务。 (《人民日报》59.4.6.①)

4.8 西藏自治区筹委召开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的首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张国华、帕巴拉·格列朗杰、阿沛·阿旺晋美分别作的报告,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三月二十八日命令的决议》、《关于健全和加强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各部门组织机构的决议》、《关于增补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决议》、《关于撤销赤江·罗桑益西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和推选帕巴拉·格列朗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议》和《关于撤销土登泽仁(多娃堪苏)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和增补丁甲·多吉坚赞、泽仁旺堆为本委委员的决议》。会议最后号召全体僧俗人民全力支援解放军彻底平息叛乱,紧密团结起来,建设新西藏。 (《今日新闻》59.4.9.P.9)

10.26 西藏自治区筹委常委第二十八次会议,讨论通过《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关于建立一个直属市和七个专署的决议》等文件,并呈报国务院批准实行。会议还讨论通过了西藏自治区筹委会关于几项主要制度的暂行规定。 (《西藏日报》59.10.30.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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