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心理机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人民出版社《文艺心理学大辞典》第349页(682字)
摄影创作从观察构思、拍摄到后期制作的全过程,处处都需要艺术地把握具有本质意义生活的整体结构。力求做到“拍摄下来的不仅是眼见的东西,而且还有想到的东西”(加兰宁)。要充分了解相机只有一只眼睛——镜头,它只能记录可见世界的一角。摄影者却要有第二只眼睛,它能进行选择。真正的摄影艺术家则有第三只眼睛,它具有独创性的想象。所以摄影的心理机制,就在于摄影家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创造力、艺术表现力的一系列心理因素的综合运用过程。在摄影艺术审美特性的三要素——被摄物、人脑的视觉形象信息储备、作品艺术形象当中,“人脑的视觉形象信息”是一个变量,涉及面广、构成复杂,它决定着摄影艺术的审美基点。这种信息储备的来源有两方面:第一,自然界和社会生活;第二,经验过的艺术品,特别是视觉艺术。这种信息也有两个类型(两种信息系统):一是未经整理定质的、只停留在感性阶段的一般表象;一是经过整理定质的、已上升为理性阶段的意象模型。它们同人们的天赋、个性等结合,形成了每个人的质量不同的信息储备:当一个自然物(被摄物)通过感官作用于视觉区,发动视感觉、知觉和表象形成视觉形象,并向高层次伸展,唤醒摄影者的生活体验,激活其情感情绪,并接通摄影者对人生、自然的哲理认识和观念,使意象模型迅速成为审美意象。这样按动快门,拍摄下来的就能成为具有一定审美价值的摄影作品。所以,人们说摄影虽然以生活的固有形态反映生活,但同样不是社会生活的机械摹写,而是以相机、感光片等物化材料与摄影家的艺术心灵(资禀、气质、人格、思想、感情、才智等)血肉交融的契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