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侨务政策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131页(404字)
中国人民向国外移民已有2000余年历史,近百年来由于“三座大山”的长期压榨,沿海地区人民,尤其是广东、福建两省人民,被迫离乡背井,出国谋生。
据不精确估计,现在海外约有3000万华人、华裔,其中大部分在东南亚国家,他们从事的职业相当广泛,对所在国家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与所在国家人民也建立了亲密关系。但他们却长期受到帝国主义、殖民主义者和所在国沙文主义者的歧视、虐待和迫害。新中国成立后,制订了有关侨务政策,保护华侨正当权益,主要内容是:尽可能使华侨在当地生存,在自愿的原则下鼓励他们选择所在国的国籍,为侨居国家服务。
愿意保留中国国籍的,则祖国保护他们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但是不应参加侨居国的政治活动,要遵守所在国政府的法律、法令和社会习惯。中国的侨务政策,贯穿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保护了中国侨民正当权益,也使帝国主义诬蔑社会主义国家“输出革命”的谎言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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