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持械劫狱罪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801页(351字)
中国刑法罪名。指狱外人员结伙持械劫夺狱中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被关押人员的监管权和监管场所的安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聚集多人结伙持械劫夺狱中被关押人员的行为。行为方式为聚众、持械、劫狱。行为对象是被关押的人员。行为地点为关押场所。是否有首要分子、是否持械、是否劫夺狱中的被关押人员,是本罪区别于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的关键。(3)本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并且具有将被关押在狱中的对象劫夺出来的目的。(4)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中国《刑法》第317条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