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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无等级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625页(230字)

战国法家的法律主张。法家为反对儒家的“礼治”而提出“法治”思想。“刑无等级”是法家“法治”思想的一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为:在制定完备法律的前提下,在执法中应人人平等,有罪必罚。战国中期商鞅在总结前人“法治”基础上,得出“法之不行,自上犯之”的结论,因而他主张刑应上大夫,凡犯法者,无论身份如何,统一定罪量刑,不予赦免。韩非亦提出“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的主张。“刑无等级”的思想有利于抑制统治者徇私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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