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se,Salmon Portland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72页(1290字)

柴斯于1808年1月13日出生于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康沃尔郡,1873年5月7日在纽约逝世。他是美国俄亥俄州辛辛那提市的成功律师之一,也是一名不屈不挠的奴隶制反对者。从19世纪30年代开始,他代理过无数的逃亡奴隶和废奴主义盟友,到40年代后期,其被传诵为“逃亡奴隶的司法部长”,并广为人知。柴斯最大的成就是其为废奴主义者詹姆斯·G.彼尔内提供的辩护,该人被指控为一名逃亡奴隶提供庇护。

从1842年到1847年,柴斯一直在为约翰·凡·赞特提供辩护。此人是一名废奴主义者,因为对逃入俄亥俄州的逃亡奴隶提供帮助而被提起民事诉讼。在本案中,柴斯向法院提供的多达100多页的法律备忘录——《服役逃亡者的改造(1847)》被授权制成小册子而广泛分发。在1847年的琼斯诉凡·赞特(Jones v.Van Zandt)案中,最高法院驳回了他提出的“1793年逃亡奴隶法违宪”的主张。在俄亥俄州联邦法院审理的一些其他案件中,柴斯利用程序性规定粉碎了雇主以丧失奴隶为由起诉废奴主义者的企图。1849年,少数自由农民主张俄亥俄州立法机构应当实现权力平衡。他们以废除州黑人法和选举柴斯为美国参议员为条件,同意支持民主党人组织俄亥俄众议院。

在参议院6年任期的后期,柴斯成为俄亥俄州州长。在此期间,他拒绝将一名帮助奴隶逃到俄亥俄州的自由黑人“引渡”回肯塔基州。这就是最高法院对1861年肯塔基州诉德尼逊(Kentucky v.Dennison)一案判决的背景。柴斯曾得到过共和党总统候选人的提名,但最后输给了林肯。林肯当选为总统后,任命柴斯为国家财政部部长。1864年,林肯委任柴斯代替罗杰·B.塔尼(Roger B.Taney)出任美国首席大法官。柴斯拒绝审理杰佛逊·戴维斯(Jefferson Davis)的叛国案,并且不断发表意见试图取消对其的控告。柴斯后来主持审理了安德鲁·约翰逊(Andrew Johnson)弹劾案,但却被证明是一个缺乏决断力的法官。他召集了一些人试图推翻1863年法定货币法,然而,在1871年诺克斯诉李(Knox v.Lee)和帕克诉戴维斯(Parker v.Davis)案中他的立场却发生了变化,转而认为这一法律是拥护宪法的。在1873年的屠宰场(Slaughterhouse)案中,柴斯未能提出足够的理由支持其针对第十四条修正案而提出的众多主张。

【参见“Slavery,Law of(有关奴隶制法律)”、“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美国最高法院)”】

Frederick Blue,Salmon P.Chase:A Life in Politics,1987.John Niven,Salmon P.Chase:A Biography,1995.

——Paul Finke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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