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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津美国法律百科辞典》第517页(1315字)

自从20世纪70年代初期以来,发达国家中控制犯罪的责任的比例大幅度地从公共执法机构转移到私营保安公司。这一趋势在美国特别明显。如今,美国私营保安行业雇用的警卫、巡逻员以及侦探比联邦、州以及地方政府雇用的人数总和还要多得多,而且这种不平衡还在进一步扩大。越来越多的私营保安公司不仅负责工厂和商店,而且也负责办公大楼、机场、公共汽车和火车站、体育和娱乐中心、大商场、公园、政府设施甚至全部的商业地区和居家地段。无论哪一天,许多美国人遇见保安警卫的可能性要比遇到警察的可能性大得多。

从某些方面讲,执法活动兜了一个大圈子。在美国,控制犯罪过去大部分是私人的事——另外辅以经费不足的半业余的保安队以及看更者——直到19世纪专业公共警察部门的崛起。即使到了那个时候,警察部门强调的是巡逻和预防,而将调查工作大部分留给了诸如阿兰·平克顿的全国侦探所之类的私人公司。在20世纪,警察部门以及诸如联邦调查局之类的新成立的机构接手了许多原来由诸如平克顿公司那样的公司所从事的调查工作。这些私人公司便相应地将其业务逐步转移至巡逻以及预防工作。这些职能日益受到公共机构的忽视。如今,私人公司接管了大部分过去曾被视为警察的最基本工作——固定路线巡逻的工作。

管辖私营保安公司的法律规定同那些适用于公共执法组织的不同。适用于警察的宪法上的限制不适用于私人公司。这包括那些经常禁止检察官依赖警察非法获取的证据的排除性规定。另一方面,受到民事赔偿要求的私营保安雇员也无法享有公共执法官员在“诚意”地采取行动时可以享有的豁免权。私人警卫缺乏授予警察进行搜索和逮捕的大部分特殊授权,大部分的私人警卫只具有普通公民所享有的逮捕权。

对私营保安公司日益扩大的作用是有争议的。多年以来,人们一直抱怨对这些公司的规定不多,其雇员不合格。警察部门减少巡逻,部分原因是因为这样做很昂贵。这时,私营保险公司可以填补这个空缺,这部分是因为私人警卫挣得比警察少。但是,将工资压低的压力使私营保安公司吸引合格候选人、仔细挑选人选并对之加以培训的工作变得很困难。此外,私营保安公司对其客户而不是对整个社区负责。从某些方面讲,这样使这些公司比那些时常遭受有过度独立性以及绝缘性的指控的现代警察部门更加容易有反应。但是,这也意味着他们不受民主的直接控制。而且,目前还不清楚私营保安公司在多大程度上简单地补充了公共管理,在多大程度上部分地取代以及阻碍了公共管理,至少在其客户中是如此,因为他们将为执法付出更多的税金。

Brian Forst and Peter K.Manning,The Privatization of Policing:Two Views,1999.David A.Sklansky,"The Private Police,"UCLA Law Review(1999):1165-1287.

——David A.Sklan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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