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兰香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河北人民出版社《中国古典小说大辞典》第745页(2257字)
清代人情世态小说。作者真实姓名不详。只署“随缘下士编辑,寄旅散人评点。”另有“子序”。据《序》中称:“近世小说脍炙人口者曰《三国志》,曰《水浒传》,曰《西游记》,曰《金瓶梅》。”而未曾提及《红楼梦》,似该书为早于《红楼梦》之明末或清初人所作。又据寄旅散人在书前所撰《林兰香丛语》,所录诸人与其言语,下限皆为明代人,亦可见本书作者当为明末人或在《红楼梦》问世前之清初人。全书故事梗概并不复杂,简而言之,大致如此:明朝洪熙元年,开国功臣泗国公耿再成之支孙耿朗考校得优等,虚授兵部观政,待廿岁后方可正式授以实职。正欲与御史燕玉之女梦卿完婚,而燕玉突遭冤狱,拟议边远充军。其女梦卿上疏,“乞将身没为官奴,以代父远窜之罪。”即蒙恩准。耿朗乃另娶林御史之女林云屏为妻。不久,燕玉于狱中病死,冤狱又得昭雪,其女梦卿亦随之遇赦。议婚者纷至,而梦卿坚执仍嫁耿朗为宜。此时耿朗已娶林云屏,梦卿即甘居侧室,亦嫁耿朗。另有宣爱娘、任香儿、平彩云等三人,皆以其家先遭不幸,后遂次第皆嫁耿朗,婢女春婉亦纳为妾。至是,耿朗五妻俱全,家道正盛,仆妾满堂,备极豪奢。五妻中之梦卿最为贤德,非徒德,貌双美,且又诗书兼长。敬上恤下,礼无偏罅,而耿朗之为人,材不过中等,性又贪恋酒色,向少主见,常喜猜疑。易受谄言,难听规劝。梦卿以直言敢谏,渐致情疏。而任香儿又恃宠中伤,竟使耿朗与梦卿反目。梦卿恪守妇德,绝不自辩,终于含冤饮恨,悒悒以殁。耿朗虽因从征得署副都御史,亦因纵情酒色,竟于四十岁突然病死。五妻中之三妻死于耿朗生前,二妻死于耿朗身后。后死之二妻中以春婉最为得力,抚育梦卿之子耿顺成人,后功于国,遂袭泗国公爵位,一时又有家道中兴之势。耿顺缅怀母德,遂建一小楼,搜罗梦卿遗物,尽贮其中,以期流传久远。未料一场大火,焚烧净尽。耿家旧事,仅借戏文与惮词之演唱“流传天下乐闲人”。但旋遭禁演,耿家故事遂不为世人所知。全书64回,307个人物。据卷前子《序》言中谓,本书“有《三国》之计谋而未邻于谲诡,有《水浒》之放浪而未流于猖狂,有《西游》之鬼神而未出于荒诞,有《金瓶》之粉腻而未及于妖淫,是盖集四家之奇以自成为一家之奇者也。”如斯评骘,未免溢美。但自全书主题思想之社会意义观察,则确有其超乎前者之处。比如,《林兰香》一书的命名也如同《金瓶梅》和《平山冷燕》一样,都是以主人公的姓名合为书名,借以表达作者对书中人物谁为主谁为次的观点。作为书名的三位女主人公林云屏、燕梦卿和任香儿,林、香姓名皆有一字见于字面,而女主角燕梦卿却标以“兰”字,居于林、香之间,作者是有其用意的。这一面的《左传》中所载郑文公妾燕姑梦见天帝赐兰的故事,故以“兰”字作为“燕”字的借代;而另一面,也是作者的主要用意所在,是取赐兰故事中“兰为国香,人服媚之”语意,标明本书中的主要角色燕梦卿的品格之高。但又为何收其居于林、香之间,则是因为这位德貌才高皆极超群的女性,在礼教的羁绊下,在一夫多妻的权贵之家里,命运使她不得不屈居二房的侧室。这处境的结果是:前有林云屏嫡位掩盖了她各方面才能的发挥,后有任香儿以嫉忌和谄佞的掣肘,混夺了丈夫对她的信任和感情。终致惨遭冤诬,抱恨早死。正如作者开宗明义时所说:“合林、兰、香三人而为名者,见闺人之幽闲员静、堪称国香者不少,乃每不得意于夫子,空度一生,大约有所掩蔽,有所混夺耳?”这可以看出,作者旨在表明:女子和男子一样,有德有才者不乏其人,只是在当时所处的社会制度下,使她们往往“有所掩蔽,有所混夺”虚度了宝贵的一生。作者有意在为女性们仗义执言,大声疾呼,显扬其德才,倾诉其不平,尽管作者开不出医治这种社会痼疾的药方,但却将致病之由和症状赤裸裸血淋淋暴露在人们的眼前。实质上,作者已把妇女问题上升到作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的高度去认识,这在古典说部中是不多见的。
作者以耿朗一家自洪熙元年到嘉靖年间一百余年内的盛衰荣枯为主线,表达了作者为女性大鸣不平的苦衷,从而对上自君主朝臣,下至市井无赖广阔的社会现实作了一定程度的反映与揭露。涉及到许多事件和各阶层的人物。举凡内监、大僚、侠客、高士、僮仆、丫环、妓女、艺人、奸商、恶棍、妖人、流氓……,从他们各自的身分和行事中,编织成一个比较全面的社会网,使你感到,多才而善良的女性们就是在这样一个世网中被束缚、被掩盖、被混夺,以至于虚度了一生!唯其如此,书中不仅写出几个有声有色、光彩照人的女性,也大胆歌颂了纯真的爱情,更对下层群众那种朴实而真挚的感情作了深刻、细致、动人的刻划,看出作者对这些人的尊重和好感。作者的用意在于通过对比,说明居高位者品德未必高尚,处下层者,品德却并非低下。这种思想无疑是可贵的。作者善于写人物和景物,不用浓艳的词藻,却以平易流畅的语言、白描的手法使人物以自己的言行来说明自己的性格。尤其善于铺写贵族之家亭台楼阁的富丽豪奢与歌舞宴饮的热闹场面,在某种意义上说,《红楼梦》似乎也受到它的影响。当然,本书也不能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比如:在揭露封建礼教的吃人罪恶的同时,给人以或多或少带着赞颂的笔调去写那些自觉殉道者的可怜行为;有些情节,也无法摆脱庸俗的市民意识的影响,比如“弟兄郎舅大登科,父子夫妻同显贵”之类。对于书中所写的故事的结局,尽管作者充满了不平、同情和慨叹,但他认为这一切都是“命运造化”“处治斯人至于如此”,要改变也是困难的。这当然都是其难以避免的局限性,我们是可以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