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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节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新疆人民出版社《新疆民族辞典》第758页(259字)

第五条 多民族居住地区的居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加强民族团结。

第七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多民族居住地方,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八条 ……。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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