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13页(200字)

财产所有权内容之一。财产所有权的民事主体利用对所有物获取新的经济利益的权能。对这种新的经济利益,也可以通过对转让物占有和使用权而获得。收益权和占有权、使用权一样,可以由财产所有权人直接行使,也可以依法或合同约定,由非财产所有权人行使。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国家、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滩涂、荒地等可以由农民使用、收益,法律保护他们的使用、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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