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所有人互保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21页(289字)

简称保赔协会。船舶所有人之间互助保障组织。它的出现,是对海上保险制度的补充。1855年成立于英国的“船舶所有人相互保障协会”,即现在英国的“不列塔尼亚船舶保赔协会”,是世界上最老的保赔协会。我国于1984年成立了“中国船车互保协会”。参加协会的每一个会员既是保险人,又是被保险人。对每一个会员而言,协会不以赢利为目的。协会可以随时向会员提供各种有关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如帮助会员处理海事,培训技术人材,草拟、修改合同文本,及时提供担保等。保赔协会承保的风险,通常是船舶保险人不保的,如1/4碰撞责任等。保赔协会有自己的除外风险。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