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58页(271字)

与企业有关系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如:(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3)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