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彼得堡宣言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82页(296字)
一个“关于禁止使用加重不必要痛苦的武器”的公约。1868年由俄国皇帝邀请,有17个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上通过。宣言规定:缔约国在相互间的战争中禁止使用“400公分以下的爆炸性或部分燃烧性物质的发射物”,即爆炸性子弹。其理由是,上述发射物只能使被击中着一人脱离战斗,而且不必要地加重了他的痛苦。因此,同样具有爆炸性的手榴弹或400公分以上的爆炸性子弹,因其碎片可以伤害许多士兵并使之脱离战斗,而不在禁止之列。宣言的这一精神为《禁止达姆弹宣言》,《禁止毒气宣言》,《禁止自轻气球上投掷炮弹及炸裂品宣言》以及1899和1907年陆战法所重申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