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投资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718页(247字)

在一国或一个地区内以比出口加工区更优惠的条件吸引外资集中设厂,进行出口加工的特定地区。其职能是向外资提供投资的方便条件,如建立完备的水、电供给系统、完善的公共设施、提供标准厂房用地,在税收方面也给予一定的优惠。例如,对新建的企业免税5~6年,减免或者少收海关税、出口税和地方税,提供便宜的土地租金等,以吸引外资流入。其特点在于:一般不对区内投资项目做限制性的规定,投资的选择比较自由。典型的代表是斯里兰卡的卡图纳亚克和比亚加两个促进投资区。

分享到: